棕色小瓶即為未标注有效期産品。青年報記者 羅水元 攝
日前,市民阮女士向青年報“老羅幫你忙”互動維權欄目投訴稱,使用雅詩蘭黛産品後臉部現斑。6月16日,記者現場采訪得知,阮女士所用雅詩蘭黛産品剛過有效期,但無充足證據證明阮女士臉部起斑就是因使用雅詩蘭黛産品所緻,不過,記者采訪後,阮女士不但獲得退貨處理,還将得到一定實物補償。 青年報記者 羅水元
顧客投訴兩月多無果
阮女士稱,今年年初,她使用一瓶雅詩蘭黛即時修護眼部精華霜和一小棕瓶夜間修護液(以下簡稱“小棕瓶”)後,臉部出現了斑痕。由于此前短期内沒有用過化妝品,停用這兩種産品後,臉部斑痕減退,遂懷疑斑由使用這兩種雅詩蘭黛産品所緻。
這兩瓶雅詩蘭黛産品,“小棕瓶”包裝盒上、瓶身上,均為英文字母,沒有标有效期;後者除英文标識外,還有中文标識,并貼有“2014年10月1日前使用”字樣。
阮女士告訴記者,這兩瓶雅詩蘭黛産品中,小棕瓶為她于2011年在美國洛杉矶機場免稅店,以960元左右人民币所購;另一瓶在海南機場免稅店購買,臉部現斑後,于4月初開始,就多次與雅詩蘭黛客服部門聯系,對方先要求她将小棕瓶外包裝拍照傳過去,接下來又要求她傳小棕瓶内包裝拍照傳過去,在将内包裝上一“D41”“密碼”傳過去後,被告知該産品為雅詩蘭黛正宗産品,剛過有效使用期。
阮女士以為就此可以得到一個善後解決結果,但是,她又被進一步要求提交當年前往美國的護照、簽證等有關材料。“既然确認了這個産品是雅詩蘭黛的産品,為什麼還要我提供那麼多材料。”阮女士說,她幾經周折将這些材料提供後,仍沒有得到善後處理結果。
雅詩蘭黛退貨并補償
6月16日,青年報“老羅幫你忙”互動維權欄目熱線記者前往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現場采訪時,該公司公共事務部有關負責人葉女士解釋,由于阮女士所要求退貨的兩瓶雅詩蘭黛産品,一個在境内購買,一個在境外購買,且前後購買時間不一緻,在阮女士沒有提供有關購物憑據的情況下,為了進一步弄清這些産品的真實身份,才要求阮女士提供護照等信息,其間,可能因更換過客服人員與阮女士溝通,溝通出現令阮女士不滿意情況。
“商家不是不給消費者解決問題,隻要是通過雅詩蘭黛官方渠道購買的産品,在産品安全、售後都會得到保障。”對于阮女士投訴兩月未得到明确善後處理情況,葉女士當場緻以歉意,并明确表示,雖然一個人臉上是否長斑與其本身體質、外部環境等多方面有關,也沒有明确證據證明阮女士臉斑系使用雅詩蘭黛産品所緻,而且阮女士在購買産品三年多後至産品有效期剛過時才使用,仍願意從顧客滿意度等多方面考慮,簡化流程處理該投訴,初步決定給阮女士退款,并“希望有針對性地補償顧客”。
6月16日晚上近6點時,阮女士回複記者稱,記者采訪後,葉女士向其上級領導請示後,已同意對她原來所使用的這兩瓶産品作退貨處理,并讓她到有關櫃台領取一定量的化妝品作為補償。阮女士對此處理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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