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網站11月8日消息,為進一步提升财産保險災害事故處置能力,切實發揮保險防災減損和經濟補償功能。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财産保險災害事故分級處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6章23條,包括總則、組織領導、财産保險災害事故等級劃分及處置措施、預防及宣傳、支持及保障、附則。《辦法》明确了财産保險災害事故的含義和财産保險災害事故處置的工作原則,要求應當按照堅持統籌指揮協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服務标準統一、堅持屬地處置管理、堅持分級響應聯動的原則開展工作。《辦法》對财産保險災害事故等級進行劃分,并明确各級災害事故的統籌應對主體和工作措施。具體将财産保險災害事故按照事件性質、損失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劃分為特别重大、重大、較大3個等級,對應Ⅰ級、Ⅱ級、Ⅲ級響應,分别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統籌啟動響應、開展應對處置并适時終止響應。《辦法》中明确要求各級監管機構和财險公司應當加強與應急管理、氣象、地震等部門的信息互通和協作配合,各财險公司應當強化風險隐患排查、防災減災知識技能培訓以及新聞宣傳管理。同時,要求中國銀保信、上海保交所應當為全國範圍開展保單信息排查提供支持,保險業協會應當發揮自律協調作用并制定行業災害事故處置規範。
下一步,銀保監會将持續推動完善财産保險災害事故處置工作機制,不斷提升财險業災害事故處置質效,進一步發揮好保險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的功能作用。
來源: 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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