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想要買車的小夥伴
你們知道嗎
在取得正式牌照之前
需要先申請臨牌才能開車上路哦!
如果臨牌使用不當
還可能會一次性記滿12分
今天
跟着蜀黍一起學習一下
申領、使用“臨牌”的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相 關 規 定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号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後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四)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标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釋義
“臨牌”是指在機動車在沒有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明,它屬于過渡号牌,在有效期内的法律效應和正式号牌相同。
“臨牌”一般多用于購買新車後、未拿到正式号牌時短時間使用,在此期間車輛上路必須使用臨時号牌。
機動車号牌具有唯一性,在車管所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并确定正式号牌後,新車未注冊前的臨時号牌自動失效。
懸挂“臨牌”上路行駛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與正式号牌一樣會被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記錄。
“臨牌”可以申領幾次
常見的“臨牌”有2類:“行政轄區内臨牌”和“跨行政轄區臨牌”。
申領“臨牌”的途徑
“交管12123”網上辦
1.首頁點“更多”▷“申請新車臨時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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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寫信息▷上傳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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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交申請▷查看進度
“臨牌”使用不當的後果
1、已拿到正式号牌仍然使用“臨牌”,屬于“不按規定懸挂機動車号牌”,罰200元,記12分。
2、領取臨時号牌後要在截止日期前辦理注冊登記業務。
“臨牌”超過有效期限仍上路行駛的,相當于“無牌上路”,罰200元,記12分。
3、不按規定懸挂或未懸挂臨時号牌,罰200元,記12分。
正确的懸挂方式:一張粘貼在前擋風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另一張粘貼在後擋風玻璃左下角。
4、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THE END
編輯:霍 克
初審:一棵楊樹
終審:破 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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