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個女孩在一家KTV上班,她提議去這家KTV消費,得到其他三個女孩子的響應。她們4人在KTV包廂裡邊喝酒邊唱歌,氣氛很熱烈。
酒喝嗨了之後,這幾個女孩兒一時興起,興奮地叫了一個男模陪玩。她們想試一試這裡的男模,服務怎麼樣?
于是這4個人叫了1個男模陪玩,這個男模很快在4個女孩子中間很放得開。他也将氣氛帶動得更加的熱烈,小俞和朋友們玩得非常開心、盡興。
他們五個人一下子玩到了淩晨6、7點鐘才意猶未盡地結束。因為這家店裡規定:男模一次是500元錢起步,小俞的朋友就隻給了男模500塊錢的小費。
男模将這500塊錢捏在手裡,深感委屈。他以為自己很幸運,遇到了4個富婆。等他看到這500塊錢,才知道是遇到了4個摳門的女孩子。
男模傷心難過極了,他找到男模隊長訴苦。隊長當時也是剛喝完大酒,酒精上頭缺乏自控力和思考。一氣之下,隊長決定為男模讨回公道。隊長幾步就跨進了小俞他們的包廂,指責意猶未盡的小俞幾人沒錢消費。
小俞的朋友氣不過,就和隊長你一言我一語地理論了起來。雙方都因為喝了不少酒,言語越來越激烈。中間還伴随着一些肢體沖突。
隊長特别的兇狠,一副不好惹的樣子。他拿着包廂裡的啤酒瓶子,就往小俞的朋友頭上招呼。
隊長當場一共砸碎了3個啤酒瓶子,地上到處都是玻璃渣子。小俞堅稱:這就是導緻自己的右腳的腳趾頭未能幸免于難,被劃傷了一個大口子的直接原因。
小俞随後趕去醫院,縫了好幾針。加上打針,她為此一共花了7、800塊錢。朋友的傷勢更加嚴重,當時直接就驚動了警方。面對受傷最嚴重的朋友,隊長酒醒後賠錢賠得很爽快,雙方把問題處理得很圓滿。
但是小俞的損失,無人願意站出來承擔責任。KTV拒絕支付任何的醫藥費給小俞,覺得她應該自行承擔相關費用,隊長更是隻字不提賠償一事。
小俞非常的氣憤:“我和朋友明明都是在KTV出的事情,他們憑什麼隻管我的朋友。遇到我的事情,他們要推卸責任?我不差這點錢,賠錢不是主要目的,最關鍵的是對方能夠向自己道歉。”
小俞再次來到事發地,發現其大門緊閉。一個工作人員接待了她:“我們這種店,營業形式都是晚上才開門,白天休息。你有任何事情,晚上再來。”
然而,小俞剛走出去沒幾步,小俞就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
對方的語氣不善:“當天在KTV,你們确實和隊長發生了肢體沖突。如今,隊長已經受到了懲罰。我們該賠的已經賠了,你的腳受傷的事情,不歸我們管。你要心裡有數,你的腳受傷,不是被啤酒瓶子劃傷的。之前你和你朋友争執時,意外受的傷。”
小俞和對方争辯了幾句,對方态度更加強硬地說:“要我們明說嗎?你的腳受傷,并非是隊長砸碎的酒瓶子割傷的。而是早在沖突發生的一個小時前,你和你的一個朋友有了沖突。你們兩個人把酒瓶子摔了一地。你的腳受傷,就是被你自己摔的啤酒瓶子給割傷的。雖然你腳受傷,我們深表同情,但是這确實屬于你的個人行為,賴不到我們店裡。”
聽對方如此有理有據有節的說話,小俞終于承認自己之前是跟朋友大吵了一架,她還氣得當場摔壞了一個杯子。
但是小俞仍然堅稱:“自己腳受傷,是在買單之前發生的事情。中間間隔有一個小時,這期間你們并沒有派服務員來及時清理這些碎玻璃。所以,這應該是我的問題嗎?”
見小俞一直緊咬着不放,KTV最終同意賠付小俞2000多元錢的醫藥費。但是他們并不認為責任在自己,而是希望這件事情能夠盡快地平息下來。
至于小俞又提出的誤工費、營養費等其他費用,KTV再次強調不是他們的責任。他們對此,堅決不給予。
小俞聽後,氣憤地強調:“我并不是看重賠償費用的數額大小,我真的不差這點錢。我希望對方能夠給自己賠禮道歉,承認自己的錯誤。現在,對方拒不承認有錯,且态度蠻橫無理,隻是拿區區2000塊錢來打發自己。如果對方态度惡劣至此,不排除走司法途徑為自己争取權益。”
秋秋想說:咱們作為一名大人都深知,KTV和酒吧都屬于夜場,裡面常常伴随着各種酒精的刺激。所以身處其中的人,總是比較容易失去理智,發生一些沖突。
幾杯酒下肚,在酒精的作用下,有些人出手沒輕沒重的。所以,秋秋衷心地提醒各位朋友要保持清醒。
在這些魚龍混雜之地,我們沒什麼事情就不要去了。以免像小俞和朋友一樣,為圖一時的刺激和新鮮,出了事情後悔莫及。導緻小俞的朋友被喝多了酒的男模隊長毆打,小俞自己的腳也被劃傷了。
老話說得好: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隻要我們遠離是非,是非就不會找上門來。
年輕、未婚的女孩兒更是如此,要懂得有所為有所不為,樹立正确的價值觀。女孩子結伴成群,吃完飯後适當地放松是有必要的。咱們可以去逛街,看電影等等,不是比去KTV找男模更美好、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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