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電商模式有什麼作用?電子商務從表面意義上看像是在網上出售産品,其實電子商務的概念還是很廣泛的,涉及的技術商業模式也比較多,出售産品隻是電子商務中的一個環節現今的電商模式一共有6種,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常見的電商模式有什麼作用?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電子商務從表面意義上看像是在網上出售産品,其實電子商務的概念還是很廣泛的,涉及的技術商業模式也比較多,出售産品隻是電子商務中的一個環節。現今的電商模式一共有6種。
1.B2C模式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B2C),簡單地說,就是減少中間商的環節,企業和消費者直接對接,中間沒有任何附帶環節,成本也就少了,消費者能買到更加廉價且有保障的商品。B2C模式做得比較好的是天貓和京東兩家。
2.B2B模式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B2B),企業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網絡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合作夥伴,完成從訂購到結算的全部交易行為。
B2B主要針對企業内部以及企業與上下遊協力廠商之間的資訊進行整合,并在互聯網上進行企業與企業間的交易。借由企業内部網(Intranet)建構資訊流通的基礎,及外部網絡(Extranet)結合産業的上中下遊廠商,達到供應鍊(SCM)的整合。
因此,透過B2B的商業模式,不僅可以簡化企業内部資訊流通的成本,更可使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流程更快速,減少成本的耗損。現今做得比較好的是阿裡巴巴。
3.C2C模式
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C2C),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簡單一點理解就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比如一個消費者有一台舊電腦,通過網絡進行交易,把它出售給另外一個消費者,此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在C2C中做得比較好的無疑是淘寶。
4.C2B模式
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Business,C2B),消費者先提出需求,後由生産企業按需求組織生産,通常情況為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定制産品和價格,或主動參與産品設計、生産和定價,産品、價格等彰顯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生産企業進行定制化生産。
總的來說,C2B的核心是以消費者為中心,消費者當家做主,C2B産品有以下幾個明顯的特征:
相同生産廠家的相同型号的産品無論通過什麼終端渠道購買價格都一樣,也就是全國人民一個價,渠道不掌握定價權。
産品價格組成結構合理(拒絕暴利)。
渠道透明。
供應鍊透明。
5.O2O模式
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電子商務(Online to Of-fline,O2O),O2O通過網購導購機,把互聯網與實體店完美對接,實現互聯網落地,讓消費者在享受線上優惠價格的同時,又可享受線下貼心的服務。
O2O模式在團購剛興起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了,隻不過消費者更熟知團購的概念,團購商品一般都是臨時性的促銷,而在O2O網站上,隻要網站與商家持續合作,那商家的商品就會一直“促銷”,O2O的商家都是具有線下實體店的,而團購模式中的商家則不一定擁有線下實體店。
簡單的定義就是,一家企業能兼備網上商城及線下實體店,并且網上商城與線下實體店全品類價格相同,即可稱為O2O。
6.政府模式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涵蓋了政府與企業間的各項事務,包括政府采購、稅收、商檢、管理條例發布,以及法規政策頒布等。
一方面,政府作為消費者,可以通過Internet發布自己的采購清單,公開、透明、高效、廉潔地完成所需物品的采購;另一方面,政府通過網絡以電子商務方式充分、及時地發揮對企業宏觀調控、指導規範、監督管理的職能。
借助網絡及其他信息技術,政府職能部門能更及時全面地獲取所需信息,做出正确決策,做到快速反應,迅速、直接地将政策法規及調控信息傳達于企業,起到管理與服務的作用。
在電子商務中,政府還有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對電子商務的推動、管理和規範作用。
也許在未來某一天又會出現一個颠覆性的電商模式,不管怎麼變,這種模式始終以用戶為中心出發,企業要賣産品、賣服務,消費者要消費、要享受,将各自的關系拉得更進一步,同時為其他行業帶來新的增長,如廣告業、設計業、公關業、物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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