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和宣傳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市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推進天水市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現就相關問題解答如下:
1.實行戶籍制度改革後,甘肅省如何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答:我省從2016年1月1日起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省公安廳在全省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業務的《甘肅省人口信息系統》中取消“戶口性質”一欄,公安派出所在辦理戶籍業務時,在新換發的《居民戶口簿》中“戶别”欄不再登記農業或非農業,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集體戶。
2.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後,是否需要換發《居民戶口簿》?
答: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後,全省從2016年1月1日起,新換發的《居民戶口簿》“戶别”按以上規定進行登記。以前的《居民戶口簿》是否換發根據居民的意願辦理。
3.什麼是戶口遷移“一站式”服務?
答:戶口遷移“一站式”服務是在省内實行的一項便民利民措施。我省居民在辦理省内戶口遷移時,隻需憑有關手續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後簽發《準予遷入證明》即可辦理,不再到遷出地派出所履行戶口遷出手續,遷出地派出所不再發《戶口遷移證》。遷出地為集體戶口的遷移仍按原來的政策規定執行。
4.公安機關是否還出具公民農業或非農業的戶籍證明?
答:從2016年1月1日起,公安機關不再出具農業或非農業戶口性質的戶籍證明,也不再出具其它形式的證明說明公民農業或非農業的戶口性質。
5.落戶城鎮“零門檻”是什麼意思?
答:落戶城鎮“零門檻”是指有意願到我市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包括在校學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向居住、生活、工作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落戶城鎮,不受就業、社會保險、住房和居住時限等條件的限制。對無固定住所或租賃房屋的,可申請落戶到公共集體戶。
(來源:天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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