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散數學是編程人員進階的必修科目,是計算機專業學生的基礎課程之一,多為理論性知識,較抽象。
【離散數學】第一章(集合論基礎)的小節主要有:
在這篇中我們讨論1.2集合與元素的關系和1.3集合與集合之間的關系。
本兩小節包括4個知識點——1.元素的性質,2.集合與元素的關系,3.集合與集合的關系,4.外延性定理。
元素(element)的性質
元素有三個性質,分别是:
一個元素與一個集合,隻有兩種關系,要麼元素屬于集合,要麼元素不屬于集合,沒有第三種情況。
就像一個孩子和一位母親,要麼孩子是這位母親生的,要麼不是這位母親生的,絕不可能兩位母親生出同一個孩子。
例如:對于元素a和集合A={1,2,b},就是a不屬于A,數學表達為a∉A。
對于元素b和集合C={7,9,b},就是b屬于C,數學表達為b∈C。
- 無序性
集合内元素的排列是任意的,怎麼排都可以。
與數組内的元素剛好相反,(數組是元素有序的集合)但是一般而言,我們喜歡按規律來排列。
例如:{a,b,c,d}和{b,a,d,c}兩個集合是相等的,但是我們一般更喜歡第一種。
- 互異性
同一個集合中有多個相同的元素隻算1個,可以舍去多餘,保留1個即可。即集合中的元素各不相同
例如:{1,2,2,3,a,a,b}和{1,2,3,a,b}兩個集合是相等的,相同元素可以舍去。
集合與元素的關系
- 基數(cardinal number)
一個集合内所有元素的個數稱為基數,即為|A|或者cardA,其中A是集合名稱
例如:集合B={7,8,9,a,b,c},那麼|B|=6 (cardB=6)。
- 從屬關系(∈,∉)
如果一個元素a在集合A内,那麼我們稱或者a屬于A,數學表達為:a∈A
反之,一個元素a不在集合A内,我們稱為a不屬于A數學表達就是:a∉A
注意:
一個集合的元素可以是另外一個集合。
A={2,6,a},B={1,3,{2,6,a},c}
此時集合A是集合B的一個元素。
集合與集合的關系
- 包含關系
集合A與集合B,如果集合B中的任一元素都能在集合A中找到,那麼我們稱為B被A包含,或者說A包含B,數學表示為:B⊆A。
- 子集(subset)
如果B包含A,那麼稱A是B的子集。
反之,集合A有元素不能在集合B中找到,那麼稱為A不被B包含,或者B不包含A,數學表示為:A¢B。
假設集合G表示“在廣州的人”,集合D表示“在廣東的人”,那麼每一個“在廣州的人”一定都能從“在廣東的人”中找到,即為G中任一元素都能在D中找到,所以D包含G(G被D包含)。反之,“在廣東的人”不一定在“在廣州的人”中,可能去了廣東其他地方,所以G不包含D(D不被G包含)。
- 真包含關系
如果集合A包含集合B,但是集合B不包含集合A,那麼我們稱B被A真包含,或者A真包含B ,數學表示為B⊂A。
- 真子集(proper subset)
如果A真包含B,那麼稱B是A的真子集
還是用集合G表示“在廣州的人”,集合D表示“在廣東的人”,我們知道D包含G,G不包含D,所以D真包含G。
- 相等關系
如果集合A包含集合B,且集合B包含集合A,那麼我們稱集合A與集合B相等,數學表達為A=B。
外延性定理通過集合間的相等關系,我們得到一個結論:兩個集合相等的充分必要條件是兩個集合相互包含。
外延性定理:兩個集合相等,當且僅當他們有相同的元素。
- 證明集合相等
先證:A⊆B(∀x∈A,......,x∈B所以...)再證:B⊆A(∀x∈B,......,x∈A所以...)由上兩式知:A=B。
以上便是1.2&1.3小節集合與元素,集合與集合之間的關系的全部内容。如果對您有幫助的話,可以點一個贊。如有錯誤,感謝指出。
本小節内容較為簡單且基礎,下次我們繼續介紹1.4&1.5小節——特殊的集合和集合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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