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情的發生和結果要略寫,事情的發展過程要詳寫。事情的發生階段,往往是交代時間、地點、人物,以及起因,事情的結果部分,往往是寫出事情的結局或點明事情的中心。它們在整個事情中,或者說在整篇文章中,僅僅是枝節部分,所以要略寫。事情的發展過程,是整個事情,或者整篇文章中的主體部分,它往往具體體現中心思想,因而要詳寫。
二、有點有面地叙事,“面”要略寫,“點”要詳寫。有點有面地叙事,“面”上的内容往往是渲染氣氛,交代背景,起烘托的作用。“點”上的内容往往是文章的重點。直接體現中心思想的,所以要詳寫。這裡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在文章中,重點突出詳寫的部分時,不能忽視略寫的部分。略寫雖是寥寥幾筆,但運用得好,可以對文章重點的突出、主題的表現,起到“綠葉映襯紅花”的作用。
一篇文章,好比一架運轉正常的機器,文章中的一個個段落就好比機器中那些大大小小的零件,這些零件不僅相互照應,而且那些大零件需要小零件把它們連接起來。文章裡的段落也需要相互照應,也需要一些“小零件”,即過渡段和過渡句把它們自然、緊密地連接起來。不然,文章就會顯得支離破碎。所以,寫文章時,一定要注意段與段之間的過渡和照應。
一般說,記叙文在下面幾種情況需要過渡:
一)由這件事轉到另一件事時需要過渡。
二)記叙的時間發生變化時需要過渡。
三)由倒叙轉入順叙時需要過渡。
四)運用插叙時的起止處需要過渡。
一般來說,插叙内容寫完以後要注意與原來的叙事線索銜接。叙事中的照應有三種情況:
一)文題照應。在叙事過程中,我們所寫的内容務必切題,要和文章的标題相照應。
二)首尾呼應。文章的開頭和結尾遙相呼應,可以使文章結構緊湊。
三)前後照應。在一篇文章中,前面的内容和後面的内容要互相照應。
總之,過渡和照應,是叙事文章中必不可少的,我們在作文時千萬不能忽視。
寫文章應該怎樣開頭?怎麼結尾?誰也不會帶着這個問題去問警察,因為警察不是教語文的,跟他關系不大。然而有一則外國幽默,卻說有人向警察請教作報告的訣竅,而這個警察終于談出“門道”來了。
現将全文摘抄如下:
有人向警察請教作報告的訣竅,警察說:“作報告時,首先要有信心,報告的開頭要像逮捕犯人一樣,富于戲劇性;報告中間要像審訊犯人一樣有條不紊;報告的結尾要像宣判一樣簡潔明快。”
看了這則幽默,同學們可能會捧腹大笑,有的笑那個“向警察請教作報告”的人,是向聾子借聽力,是向盲人問路;有的笑那個警察是:“不懂裝懂,胡說八道。”其實,那位外國警察談的作報告的訣竅也一樣适用于寫文章,所謂開頭要“富于戲劇性”,就是說開頭要漂亮;所謂結尾要“簡潔明快”,就是說結尾要幹脆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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