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報道,首個禁止核武器的多邊國際條約——聯合國《禁止核武器條約》于當地時間1月22日生效。
2017年7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禁止核武器條約》,條約希望“禁止核武器的擁有、研發、儲存、轉移、試驗,或是威脅使用”,讓核武器“完全非法化”,要求各國銷毀所持有的核武器。當時有120多個國家投贊成票。
該條約在去年10月24日獲得第50個國家的批準,讓其得以在90天後的2021年1月22日生效。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的執行理事貝亞特麗斯·菲恩表示,截至當地時間21日,全球已有61個國家批準了該條約。
不過,被認為擁有核武器的9個國家中,沒有一個國家支持《禁止核武器條約》。這九個國家分别是中國、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鮮,還包括沒有官方承認擁核的以色列。此外,所有北約成員國,以及日本和韓國都沒有加入該條約。
日本是世界上唯一遭受過核攻擊的國家,在《禁止核武器條約》正式生效當天,長崎市民放飛氣球表示慶祝,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菅義偉政府表示不會支持該條約。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首相菅義偉22日在參院全體會議的代表質詢中,重申“無意簽署”《禁止核武器條約》。菅義偉說,“具有現實性地追求促使核裁軍前進之路,是妥當的做法”,對以觀察員身份參加締約方會議也展現出謹慎姿态。
在22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華春瑩再次闡釋了中方的立場。華春瑩表示,核裁軍進程不能脫離國際安全現實,必須遵循“維護全球戰略穩定”和“各國安全不受減損”原則,循序漸進加以推進。相關進程必須堅持協商一緻原則,在現有國際裁軍和防擴散機制下處理。
華春瑩指出,“條約”違背上述原則,有損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為基石的國際核裁軍與核不擴散體系。中方不認可、也無意簽署或批準該條約。中方強調,“條約”不反映、也不構成習慣國際法,對非締約國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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