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一個畫面“我這人,向來都是對事不對人的,你不要有什麼想法啊”,可實際上,這句話的言外之意就是“我就是針對你的”。
年輕時,我覺得對事不對人才是公正,是一個公正的人該有的品質;時間長了,我發現好像并不是,反而,對人不對事貌似才有那麼一點人味。
對事不對人,即隻是就事論事,不考慮“人”的因素。錯了就是錯了,對了就是對了,我們要講道理,不要給我講什麼情懷、态度。這麼一看,對事不對人貌似、好像就是一個“鋼鐵直男”的“優秀品質”,因為,他們好像總在追求正确、真理。如果,我們把畫面放到一對小情侶中,男孩子跟女孩子說“今天這件事,我對事不對人啊,的确是你錯了,你閨蜜小美才是對的。”那麼迎接他的不是一個大耳巴子,就是單身快樂了。
對應的一個詞,就是好像有那麼一些貶義的“對人不對事”。所謂對事不對人,就是不管人的好壞,隻看事的對錯。所謂對人不對事,就是不管事的對錯,隻看人的好壞。
對人不對事也好,對事不對人也罷,其實是一種極端行為方式,是我們為了偷懶而選擇的處世策略,因為隻要選擇一種,我們就可以感到認知協調,不至于自相矛盾,你選擇了一處,就得放棄另一處。世界太複雜了,如果我們每次都要思考用哪個應對模式的話,會很燒腦,燒腦就要耗費能量,可是我們大腦的工作模式是——盡量選擇節能的方式。
對事不對人,表面看是公正無私的代表,可實際上卻是機會主義。如果隻看事情,不管緣由,不論誰人的話,會出現一些很荒謬的事情。歹徒殺人,戰士也殺人,同樣是殺人,歹徒是在危害社會、危害他人;戰士卻是在保家衛國,保護他背後的你。你不管好人還是壞人,如果隻考慮做的事是否符合你的認可,約等于你與他在這件事上的利益是否一緻。表面上事情是一緻的,可做事的人初心、目标不同,将來的結果肯定也是不一樣的。就像神經病在街上亂跑,追神經病的醫生也在街上亂跑,亂跑一樣,但道理不同。
對事不對人之所以流行,是因為他的判斷标準簡單,因為他不計過往,不念将來,隻注重眼前可觀察的利益。對人不對事則沒有模闆,難以操作,因為人性難以琢磨,看人難,看透人更難,這事,得看人品,看運氣。對人不對事給我們的感覺則是裙帶主義,破壞規則,可實際上,對人不對事反而屬于對人性保有天真一面的弱者。
但是,你能對所有人對人不對事嗎?不能,因為對所有人如此,就會陷入另一個陷阱——結黨營私。你不能無下限的外推,對人不對事的“人”隻能是個人,而不是某個群體,如果是一個群體,就會出現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混蛋邏輯”。就好像明朝的“黨争”,我不管你說的策略是否好壞,反正對方的觀點我就得反對,對方的人就是敵人,一切的行為準則隻有一個——黨同伐異,這種内耗,那麼強大的帝國都經不住損耗,更何況我們個人,系統崩壞是必然的事。這或許是“對人不對事”備受嫌棄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對人不對事,不能是群體裡的人,帶有某種标簽的人,必須是作為個體的人。我不願為标簽赴湯蹈火,我隻願為你赴湯蹈火。
所以,對人不對事的死穴就在于——看得準人,但人這東西,誰看得準?你對人不對事,可他對事不對人,結果就是你把人和事都輸掉了。所以,與其說對人不對事是一種處世方式,不如說是一種願望:它希望人還保有本色,因為本色比利益和立場更靠得住。
或許你說,對人不對事和對事不對人都太極端了,我們應該中庸一些,可什麼是中庸?中間路線?這和和稀泥又有什麼區别呢?
對此,讓我想到了一句話糙理不糙的諺語——對人說人話,對鬼說鬼話。遇到你覺得可以信任的人,就對人不對事;遇到隻能利益交換的人,就對事不對人,堅持今天的敵人,可以是明天的盟友,在利益面前沒有永遠的朋友,僅此而已,不要多想。
所以,對人不對事和對事不對人,你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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