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仕蘭食品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旗下皇家美素力嬰兒配方奶粉,因1段(0-6月齡)産品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近日被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萬元。案情顯示,1段皇家美素力嬰兒配方奶粉在廣告内容包含了“天然含有乳磷脂”“天然含有OPO類似結構脂”“天然乳鐵蛋白”“科技解密母乳珍稀營養”等。
而就在近日國家衛健委等多部門聯合印發的《母乳喂養促進行動計劃(2021-2025年)》中剛對打擊危害母乳喂養違法違規行為作出監管要求。其中,就禁止母乳代用品生産銷售者在大衆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對于母乳代用品領域的虛假廣告宣傳、欺詐誤導消費、侵害消費者權益、破壞公平競争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應依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争法等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和打擊力度,切實保障文明誠信的市場秩序。
同時,《行動計劃》還嚴禁母乳代用品生産經營單位在醫療機構開展各種形式的推銷宣傳,不得向醫療機構推銷贈送産品樣品或者以推銷為目的有條件地提供設備、資金和宣傳資料,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向孕産婦和嬰兒家庭宣傳、推薦母乳代用品。同時,《行動計劃》還要求母乳代用品的包裝、标簽标識、說明書應符合國家相關标準規範。
其實,關于奶粉企業不能以“母乳”為賣點進行營銷并非我國的新規,早在2013年,當時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範母乳代用品宣傳和銷售行為的通知》,要求嬰兒配方食品标簽标識上應用醒目的文字标注說明母乳喂養優越性的宣傳标語,不得印有嬰兒圖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類似名詞。2019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再度強調嚴厲打擊各類虛假誇大宣傳,不得在大衆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廣告,不得對0-12個月齡嬰兒食用的嬰兒配方乳制品進行廣告宣傳。
此外,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發現,菲仕蘭在一些電商平台上依然在對1段(0-6個月)奶粉進行促銷。比如在京東平台上,有商家對1段皇家美素力嬰兒配方奶粉進行“買贈”促銷,買2、4、6罐奶粉就分别能夠得到玩具禮品。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欽
編輯/樊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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