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黑龍江省完成了中央批準的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任務,共精簡事業單位2735個,收回事業編制8.3萬餘名。
這次真是大刀闊斧,由此可見,通過深化改革正在大大壓縮事業單位的數量,精簡領導職數和人員,降低運行成本,提高人力資源配置效率。
2021年,事業單位改革将進入收官之年,多個單位進行重組,編制有的取消,有的改變。事業單位改革後,哪些單位最容易被取消編制?下面這3類單位很有可能在事業單位改革下吃虧,今天來談談。
1. 自收自支單位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财政狀況自負,盈利或者虧損自己都受着的這類事業單位。典型的自收自支單位有公辦酒店、印刷廠、規劃院、測繪所等等。自收自支單位在事業單位中其實占比極小,這些單位在體制内穩定的環境下,自身沒有創新,少有競争,很難适應社會的發展,改革是必然發生的事情。
事業單位改革後,自收自支單位的結局一般都是改成企業,按照企業化管理自負盈虧,但是在體制内長期待着很可能這些單位競争力不足,所以選考這類事業單位的考生要慎重。
2. 公益二類單位
公益二類單位主要是指承擔高校教育和非營利醫療的公益服務的單位,以差額撥款為主。看所處的行業還有未來走勢,不穩定,有高又低。由于很多公益二類,實際上,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打擦邊球,發着财政統發,走着二類的績效,所有才會看起來收入很多。
歸根結底,二類很多超出部分,都屬于違規發放。事業單位改革後,補貼發放部分将會重新核定,很多職工的實際收入也就“應聲下降”了。所以考這類事業單位要慎重考慮。
3. 行政執法類單位
目前有不少事業單位是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尤其是各執法機關下屬的二級單位,比如各種類型的“執法大隊”,一般都屬于參公事業單位。
因為不了解事業單位執法人員身份屬性和行政執法類改革的大趨勢,所以會有很多人會覺得事業單位的執法人員會直接變成公務員。這個想法是錯誤的,行政編制不夠産生的執法類事業編,想變公務員,編制數就是最大的攔路虎。因為行政編有個巨大的前提,隻減不增,事業編很難大範圍轉公務員。如果要改,那麼同為事業編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參公編制會是更好的選擇。
實際上,無論是精簡還是增設、合并還是撤銷事業編,都應有理有據,基于科學測算進行精準設置。特别是要結合事業單位的崗位專業性、工作量等因素綜合考慮,避免因人設崗等不公平的問題出現。
看到這三類事業單位大家就要慎重考慮報考,在崗的也不用太擔心,隻要你的工資沒違規,也不會大幅度縮水,就算發生改革,大多數人還是可以在原單位穩定幹下去。對此你還有什麼看法呢?歡迎評論區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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