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産方案是什麼東西?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安全生産方案是什麼東西?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
——“防風險、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産月活動主題宣講之一
第1172期
“防風險、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産月活動主題宣講的第一個話題就是安全生産目的究竟是什麼?
如果安全生産月活動連安全生産目的究竟為什麼都未搞清楚,安全生産月活動又有何意義呢?
可是,偏偏這一問題在有些地區、部門、企業等單位的領導和從事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的腦子裡确實沒有搞清楚,所以當前的安全生産管理發生了很大的偏差,當前安全生産管理混亂的現狀也證明了這一點。
看一看當前一些安全生産管理,其目的究竟在為什麼?為了業績、政績,為了保烏紗帽,為了生産持續賺大錢,其中還有許多可憐的人們在天天想着如何不“背黑鍋”,更有無數的人在聽天由命祈禱老天爺幫忙千萬不要出事故,這就是我們當前看到的安全生産管理呈現的一些負面景象。
可以這麼說,目前一些地區、部門、企業等單位的安全生産管理已缺乏理性,其做法與安全生産目的嚴重偏離。
要弄清安全生産目的究竟是什麼,必須要搞清楚的是何謂安全生産。安全生産概念搞不清楚,安全生産目的就不可能搞清楚。
何謂安全生産?
回答這一問題請先看一看目前一些官方文件、領導講話和一些安全生産培訓教材中與安全生産解釋和定義的有關内容,其絕大多數是不全面的、片面的,甚至是錯誤的,如在一些領導眼裡安全生産概念就是一句話:不死人!在更高層一些領導眼裡就是不要發生群死群傷事故,這些都離不開為了業績、政績,或為了保烏紗帽,或生産持續賺大錢等目的。
正确地回答何謂安全生産和安全生産目的是什麼,必須先從制定《安全生産法》依據和目的說起。
請看《安全生産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産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和财産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首先,必須強調的是制定《安全生産法》的依據是《憲法》。《安全生産法》是法律,所有法律都必須依據《憲法》制定,雖然在《安全生産法》中沒有說明,這是無可置疑的。我國《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為我國安全生産基本原則,所有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及管理要求均應遵守這一原則。“勞動保護”概念涵蓋職業健康與安全兩部分内容,這是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一項共識,在許多世界公約中體現,我國政府也在許多這樣的公約上簽字認可。實際上在我國涉及到的安全生産或闡述的生命安全等要求中都應包括職業健康與安全兩部分内容。在《安全生産法》中提及的“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即為職業健康與安全的保障,這是“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安全生産基本原則的體現。
回過頭來看《安全生産法》第一條,實際講了兩個重要的内容,一個是目前我國安全生産管理的定位,一個是就是何謂安全生産的概念。
關于這兩個重要内容的解析分析,通過《安全生産法》制定與修改過程對比一目了然。
2002年6月29日通過公布的《安全生産法》是第一部關于安全生産專門的綜合性法律,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今天看到的14版《安全生産法》是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的02版《安全生産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以下分别稱02版《安全生産法》和14版《安全生産法》)
原02版《安全生産法》第一條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和财産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法。”它涵蓋三方面要求,即安全生産内容包括生命安全(含職業健康與安全)、财産安全(含國家、集體與個人)和經濟(經濟效益,其中包括生産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14版《安全生産法》把原02版《安全生産法》第一條中的“為了加強安全生産監督管理”改為了“為了加強安全生産工作”,也就是說這部法律所規範的我國安全生産管理不僅僅是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而是更廣泛的社會化安全生産管理要求,它涉及到全社會方方面面,尤其是将企業作為安全生産責任主體提出來,使得安全生産管理方式回歸到本來的面目。
14版《安全生産法》将原“促進經濟發展”改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增加了“社會持續健康”,體現了社會化管理的要求,即追求社會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進步的要求,使得安全生産管理内容更加全面。
綜上所述,歸納安全生産,它應涵蓋四個方面的内容,即:
(1)保證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
(2)保證财産不受損失;
(3)确保生産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4)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進步。
其中“保證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表明安全生産不局限于“生命安全”,它還應關注“人身健康”,與職業健康緊密相關,安全生産更具有人性化,使得安全生産理念能夠更好地與世界職業健康安全理念接軌,安全生産内涵得到進一步充實;“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進步”,表明了安全生産屬于社會化管理範疇,安全生産管理外延得到了擴展。
為此,我們可将安全生産定義為所謂安全生産就是指生産經營活動中,為保證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保證财産不受損失,确保生産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進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動的總稱(見江蘇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培訓系列教材《安全生産管理簡明教程》——蘇出準印(2004)字JSE-0000893号)。目前安全生産定義很多,這應該是迄今為止安全生産定義較全面的一種定義,它雖然出現在2004年9月,當初新的《安全生産法》還沒有修訂,但其内容已與14版《安全生産法》所涉及到安全生産概念高度吻合,從側面反映了關于安全生産概念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日出現的,它是多年安全生産經驗總結與思考的結果。
從安全生産涵蓋四方面内容來看,不難理解安全生産成為全社會關注的問題。
安全生産涵蓋四個方面的内容,其根本的内容或核心的内容應該是“保證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這是安全生産第一要務,也是以人為本理念的體現。上升到法律高度去認識,這就是“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這是安全生産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所在,是由我國《憲法》所确定,也是安全生産最基本的目的。如果偏離了這一點勢必會造成安全生産管理方向的偏差。
當前安全生産管理發生了偏離,出現了隻重視傷亡不重視職業健康、隻重視死亡事故不重視傷害事故、隻重視重大事故不重視一般事故等偏向,基本的安全健康得不到根本保證、一般事故視而不見,演變成安全生産管理隻是為了業績、政績,或為了保烏紗帽,或生産持續賺大錢,根本忽視了以人為本的“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安全生産基本原則,為了推卸責任出現了諸如将安全生産管理問題歸結到作業人員素質不高上等上面來,完全背離了安全生産實質是保護這些從業人員的宗旨,受保反而護的從業者反而成為了“替罪羊”。
再從安全生産統計分析上來看,職業傷害事故是反映安全生産管理形勢和現狀的最重要的數據,本屬生産安全事故最大的一塊事故統計,但是目前我國生産安全事故統計幾乎看不到未發生死亡的職業傷害事故統計數據,有時連一般事故的統計數據也看不到,看到的隻是部分重特大事故的統計,之所以說部分重特大事故的統計是因為有些重特大事故統計歸納到諸如自然災害中沒有能夠得到全面的統計,深究其原因在于重大事故數據是要與有關地區、部門的業績、政績甚至與某些領導的晉升挂鈎的,所以出現了控制傷亡事故指标現象,控制指标層層分解、下壓,壓倒最底層就出現了事故謊報、瞞報或變着法子消化的見怪不怪的怪現象,而真正關系到職業健康安全的問題沒人去問、沒人去管。
忽視“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安全生産基本原則的後果是“小洞不補、大洞吃苦”,職業健康與安全不管、一般事故不重視最終将導緻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所以,我們必須要清楚安全生産目的究竟是什麼,這樣才有可能真正遏制事故的發生。隻有認識到安全生産目的是為了“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努力實現,“防風險、除隐患、遏事故”安全月活動主體才能真正得以體現,風險在哪、隐患在哪才會清楚,遏制事故才有可能。
換一個角度來講,認識“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安全生産基本原則不要說大道理,也不要拔多高政治角度去講,說到底“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是普世的現代文明社會人性的最基本的體現,珍惜生命、确保每一個人健康的生活是每個地區、部門、企業等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本應發自内心關注的問題,作為普普通通的世人都已關注的問題,因此沒有任何理由來回避安全生産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珍愛生命、以人為本。
讓我們回歸理性、以人為本、重塑人性,堅守“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安全生産基本原則,将此作為最基本的管理目标努力實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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