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千呼萬喚始出來,今年的個人所得稅,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退補稅終于在今年的3月1日,開始啟動啦!不少小夥伴在得知此事後,紛紛表示自己對退補稅的相關内容,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跟着小編一起,來看看這份有關退稅的全面指南吧!
首先第一點:有關2021年彙算清繳的相關辦理時間。作為取得綜合所得的個人,咱們辦理彙繳的時間,具體在3月1日-6月30日這個時間段内。其中,個人所得稅的話,自然人在3月1日至6月30日;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它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個人,則在1月1日至3月31日;其它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則在1月1日至5月31日。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彙繳多了一項預約機制,因此在辦理退補稅業務前,我們必須要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進行預約,預約的時間為2月16日-3月15日每日早6點至晚10點。在3月16日後,就不需要進行預約了。對于那些不着急的小夥伴,可以等到3月16日後再進行辦理。
第二點:個人的彙算清繳,究竟是什麼意思?其實所謂的個人彙算清繳,指的就是我們在2021年這一整年裡,所取得的的勞動收入,在稅法當中,又被叫作綜合所得,指的就是工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個項目的合并。這與我們在2021年平時預扣預繳的個稅比較,稅款多退少補。
第三點:彙算清繳退補稅,究竟是如何計算的?2021年度彙算應退或者應補稅款。其實就是我們的綜合所得收入-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的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最終所得到的數字,就是我們需要退或者補繳的稅款。
第四點:需要辦彙繳的情況一共有幾種?第一種就是平時預繳多了,想要退稅的;第二種就是年度收入超過12萬,且補稅大于400元的;第三種就是取得綜合所得時,支付方沒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
第五點:有哪些情況,會導緻平時多繳稅?假如我們在2021年度,所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尚且不足6萬元的,但在平時又預繳過自己的個人所得稅的;在2021年,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是預繳稅款的時候,并沒有申報扣除的;因年中就業、退職或是部分月份,并沒有收入等原因;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睡前扣除的;納稅人,在取得勞動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使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适用稅率的;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享受,或者沒有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稅收優惠的,比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等。
最後一點:有哪些情況,會導緻我們平時少繳稅?如果在兩個以上的單位,任職或者受雇,并且能夠領取到兩份工資薪金的,預繳稅款的時候,重複扣除了減除費用,也就是5000元/月;另外一種情況就是,除了工資和薪金之外,納稅人還有其他的勞務報酬,或是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緻了使用綜合所得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的,就會導緻我們平時少繳稅。
以上這幾點,就是有關此次退稅的全面指南,希望各位不太了解的小夥伴,在看到這份指南後,可以對退補稅有一個更為清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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