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企業的加班文化在業内已很是普遍,作為永遠都在創業路上,時刻擁抱變化的互聯網企業,加班似乎很是必要。無論是互聯網巨頭BAT還是各類小公司,選擇加入,你就基本告别早九晚五。在競争白熱化的市場環境下,或許這種工作模式也是無奈之舉,但接二連三的過勞死現象還是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不久前年僅34歲的天涯副主編地鐵暈倒死亡的消息也是讓人唏噓不已,據悉其生前經常加班到深夜。
雖說互聯網企業加班已是常态,但當中國最大的本地服務網站58同城宣布将實行“九九六工作制”的消息在微博上被爆料後,輿論還是一度炸開鍋。所謂“九九六工作制”就是每天上班時間從早九點到晚九點,一周上六天班,而且公司不會給任何補償,包括加班費與額外津貼。
有律師表示,五八同城員工可以通過訴訟和仲裁的方式來獲得自己的權益。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取證,員工可以通過互相舉證來證明公司存在這種違法的勞動用工安排,這些都會得到勞動仲裁庭的支持。還有一種辦法是,員工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按說,商人在商言商,辦企業不是搞慈善,追求利益最大化,這都無可厚非。但是,企業必須遵紀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明确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産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996”工作制也引發衆多網友吐槽:沒有任何補貼調休,把員工當奴隸,毫無人性,勞動法是否毫無威懾力……那“996”工作制是否違法呢?
“996工作制是否違反法律規定,關鍵看是否強制實施,若要求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則不僅加班總時長超出法律規定,而且也沒有經過工會和員工協商這一環節。”律師說,如果是員工自願的形式,關鍵看是否真的自願,若不自願遵守,是否在獎金、考核、職務晉升等方面給予不同待遇。如果通過間接方式迫使員工不得不遵守,也涉嫌違法。
對企業而言,規章制度嚴一點沒問題,隻要不違法;企業管理者不苟言笑也沒問題,隻要保持公信。怕就怕企業高層無能無德,制度不近人情,決策不按套路,員工不是飼養的家畜,也不是為你看家護院的家丁,他們是公民,是受法律保護的勞動者。盡管當前資強勞弱,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容侵犯,像這樣不把員工壓榨殆盡不罷休,最終的結局隻能是雞飛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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