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民朋友圈發布一則 “博羅縣路邊驚現棄嬰”的消息,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東時記者獲悉,目前該男棄嬰被送往博羅縣社會福利院,由專門護理人員進行照顧,經初步檢查,暫未發現異常情況。
博羅縣社會福利院的工作人員在細心照料這名棄嬰。記者楊建業 攝
市民家門口發現棄嬰
東時記者了解到,10月14日下午18:07時,博羅縣長甯鎮羅村一戶人家報警稱家門口發現一名棄嬰。接警後18:15分,長甯派出所民警和長甯鎮中心衛生院 (以下簡稱“衛生院”)醫護人員趕至事發地點,現場目擊一名村民正抱着一哭鬧小孩。
衛生院120值班醫生現場對棄兒進行初步檢查,除額頭及頸部有小紅點,右肩有小紅點(卡介苗接種痕迹)外,未發現明顯異常。出于安全考慮,随後醫護人員将孩子接回衛生院并護送到婦産科,該院立即組織醫護人員對其進行相關檢查,最後經長甯鎮中心衛生院檢查:兒童生命體征正常,心肺聽診正常,外觀無明顯異常,右肩有小紅點 (卡介苗接種痕迹),體溫36.5℃,體重8kg,身長約60cm,左腳綁有一小銅錢,估計7月齡。因嬰兒對新環境尚未适應而哭鬧,暫不能進行其他檢查。嬰兒接回醫院後,院方還為孩子購買了奶粉和紙尿片,并安排值班人員照顧好,确保其在院期間的安全和生活保障。
由于未有嬰兒親生父母的線索,男嬰隻能按棄嬰處理。10月15日下午4時許,在長甯派出所、民政人員以及長甯鎮中心衛生院醫護人員的陪同下,男嬰被送到博羅縣社會福利院。
初步檢查未發現異常
昨日下午,東時記者來到博羅縣社會福利院看到被遺棄的嬰兒,隻見身穿紅色衣服的嬰兒安靜地躺在小床上,眼睛張望着不時地轉來轉去,但卻沒有焦距。面對大人們的逗樂,嬰兒剛開始沒有反應,過了一會,或許是感受到了身邊大人的存在,嬰兒手舞足蹈起來,還不時咧開嘴笑。
“是一名男孩,送過來時通過觀察,沒有明顯的外傷,經過初步檢查也未發現異常,或許是剛到一個陌生的環境,孩子比較哭鬧,尤其在想入睡時有鬧睡情形,喜歡含着奶嘴睡覺,另外男嬰進食比較少,每次100毫升,每隔三小時喂養一次。”博羅縣社會福利院副院長楊偉雄告訴東時記者,在孩子身上并未發現有關孩子的年齡、姓名等相關身份信息,除衛生院醫護人員送來的奶粉和尿褲外,并無其他物品。
“目前我們安排了專門的護理人員對孩子進行照顧,通過這兩天的觀察,我們發現該男嬰與同時期的孩子相比偏小,反應相對遲鈍,頸部比較無力,坐不穩,也不會轉身,是否有其他的疾病還需通過後期的全面系統檢查。”楊偉雄表示,待孩子适應環境後會對孩子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同時也會盡最大努力照顧好孩子。
孩子還小不方便接受探訪
男嬰被遺棄的消息也引起廣大市民的關注。“這幾天我們也接到了很多市民打來的電話,還有不少外地市民的咨詢,了解如何辦理收養。”楊偉雄介紹,由于目前孩子還屬臨時托養階段,警方人員也正在調查并進行DNA比對,按照相關規定,如果還是找不到孩子的父母,在兩個月的公示期之後,孩子将進入收養程序,等待好心人收養。
楊偉雄同時提到,由于孩子還小,擔心外來探訪人員頻密接觸将細菌病毒傳染給孩子,出于孩子健康考慮,目前不接受社會人士的探訪,如社會愛心人士想要了解孩子情況,可撥打0752-6105989咨詢。如想為孩子捐獻奶粉、紙尿片、衣服等生活用品,可直接通過快遞寄送,寄送地址:博羅縣公莊鎮南溪鐵嶺博羅縣社會福利院楊偉雄收。
律師說法
棄嬰情節嚴重将面臨刑罰
廣東九韬律師事務所主任鄒朝貴律師表示,倫理人性和生命權是所有法律保護的最重要的法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既是倫理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強制規定。依據我國婚姻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撫養義務,若不履行該法定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更為惡劣的可以構成過失緻人死亡罪或故意殺人罪。該男嬰的父母已涉嫌構成遺棄罪或過失緻人死亡罪,将面臨刑法的嚴厲懲罰。
恵報全媒體記者:駱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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