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你家鄉最有趣的傳統風俗習慣#
我最喜歡的一個風俗習慣是年輕人新婚第一年,正月十五點燈盞。結婚第二年以後,就沒有點燈盞的習慣了。
送燈盞的含義,就是祝福讓新人早生貴子的含義。結婚第一年,娘家人一定要送燈盞給出嫁的女兒。
燈盞一般是新娘子的娘家用玉米面蒸好,十五當天送到婆家,大概就是十五六個。
燈盞的主體和窩窩頭有點像,高度七八厘米,拿在手裡,大小和一隻剛剛出殼的小雞一樣。
燈盞的中央有個棉簽,可以點亮的,燈盞的旁邊是一個各種動物的形狀,有獅子、狗、老虎、小豬、小猴子、雞等等,關鍵這些小動物還帶着彩色,主要是紅色、藍色。
村子裡一般是有幾個女人非常會做燈盞,各種小動物,他們都能夠做出來。都是請他們到家裡,制作燈盞,蒸好後,送給出嫁的女兒。
在晚上,婆家就點亮這些燈盞。
點亮後,孩子們可以拿走這些燈盞。這些孩子們一般就是上小學的。孩子們一人一個燈盞拿回家。
小孩子吃過飯後,就早早去當年結婚的人家裡,問他們什麼點燈盞,就在他們家裡等着他們點燈盞。
等到燈盞全部點亮之後,每一個孩子就可以拿一個燈盞回家。
小時候,最喜歡到點燈盞的人家裡。這些人一般都是認識的,還帶有親戚的。
等燈盞點亮後,搶一個燈盞回家,等到看膩,就吃掉燈盞。
孩子們喜歡搶燈盞,一方面是燈盞的形狀太漂亮,可以當玩具玩;
另一方面,是燈盞可以吃。雖然吃起來并不好吃。
對于,饑餓的孩子們來說,也是非常喜歡。
後來,長大了,很少去結婚的人家去,搶燈盞了。
這個風俗不知道村子裡是否還有。
這個風俗習慣,可能很多地方都沒有。起碼,在廣州我沒有見到。
我姐姐結婚、我結婚的時候,都是非常遠。我離家2千裡,媽媽說:“這麼遠,燈盞也不用送。在老家,還要給你送燈盞呢。”
在老家,不送燈盞,就說是不吉利,新人不生孩子。
新娘的娘家一定要送燈盞,新娘才會生孩子。
在很多地方,結婚第一年的正月十五根本不送燈盞,不點燈盞。
一些風俗都是當地人長期養成的一個習慣而已,換個地方就沒有這個習慣了。
燈盞和生孩子之間就是一個祝福而已,沒有任何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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