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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高處墜落規定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20 23:14:28

建築工程高處墜落規定? “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觸電”被稱為建築業的五大傷害,其中,高處墜落事故由于發生頻率高、死亡率大,而被列為建築施工五大傷害之首因此,研究高處墜落的特點,分析事故成因,尋找事故發生的規律,從而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是極為緊迫的,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建築工程高處墜落規定?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建築工程高處墜落規定(建築施工高處墜落事故的預防措施)1

建築工程高處墜落規定

“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觸電”被稱為建築業的五大傷害,其中,高處墜落事故由于發生頻率高、死亡率大,而被列為建築施工五大傷害之首。因此,研究高處墜落的特點,分析事故成因,尋找事故發生的規律,從而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是極為緊迫的。

一、高處墜落事故的類别

1、臨邊位置作業造成的墜落

2、洞口位置作業造成的墜落

3、腳手架上作業造成的墜落

4、卸料平台上造成的墜落

5、懸空高處作業造成的墜落

6、登高過程中的墜落

7、梯子上作業造成的墜落

8、拆除過程中發生的墜落

9、屋面檐口邊作業造成的墜落

10、其他高處作業墜落

二、高處墜落事故的成因

任何事故的原因都可以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作業的環境不良來進行分析,高處墜落事故也不例外。

(一)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

1、違章指揮、違章作業。(1)指派無登高架設作業操作資格的人員從事登高架設作業;(2)作業人員沒有根據《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定期體檢,身體狀況不适合從事高處作業;(3)未經現場安全負責人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4)不按規定的通道上下、進入作業面,随意攀爬陽台、腳手架;(5)拆除腳手架、模闆支撐系統、塔吊、施工電梯時無專人監護;(6)高處作業時沒有按照要求穿戴好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7)作業人員習慣性違章;(8)作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酒後進行高處作業。

2、人員操作失誤。(1)作業人員在臨邊、洞口位置作業時因踩空、踩滑而墜落;(2)在轉移作業地點時因沒有佩帶安全帶而墜落;(3)作業時違反操作程序導緻的墜落;(4)人員缺乏勞動危險性認識,如坐在欄杆上或在腳手架上休息、打鬧。(5)作業人員登高作業前,沒有檢查腳踏物是否安全可靠。

(二)物的不安全狀态方面

1、高處作業位置的安全防護設施失效或不齊全。如人字梯無防滑、防陷措施,無保險鍊。2、防護設施的材料強度不滿足要求、有缺陷。如密目網損壞或間距過大、未挂設安全網。3、腳手架搭設不規範。如未搭設防護欄杆或防護欄杆損壞,操作層腳手闆沒有滿鋪。4、安全防護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無”和老化的産品。5、屋面坡度超過25度,無防滑措施。6、材料堆放過于集中造成腳手架超載斷裂。7、“四口、五臨邊”位置無安全防護設施或安全防護設施不牢固、或損壞沒有按照要求修複。8、腳手闆沒有按照要求綁紮牢固、鋪設不平穩,以及在使用時有探頭闆出現。

(三)管理上的缺陷方面

1、沒有按照要求制定操作規程,或者操作規程不健全。2、高處作業沒有按照要求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以及搭設方案針對性不強。3、安全教育不到位。如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未經培訓就上崗作業,或未對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使作業人員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認識不足。沒有按照程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4、施工現場安全檢查不仔細,整改不到位。表現為腳手架搭設完畢後,未組織驗收或敷衍通過;安全防護設施損壞後沒有及時安排恢複,高處作業人員不按規定佩帶安全防護用品時無人制止等。

(四)作業環境不良方面

1、大風、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2、在照明光線不足的情況下從事高處作業。

三、高處墜落事故的預防措施

根據上述分析,對高處墜落事故的預防措施也可以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态、管理上的缺陷、作業環境的不良這幾個方面來采取相應的措施,以預防、減少、杜絕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

(一)控制人的因素,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

1、嚴格規章制度,提高違章的成本。對于施工現場的“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必須受到嚴格的懲罰,通過大幅度提高違章成本,可以使責任單位和人員意識到違章劃不來、承擔不起,以杜絕他們冒險作業的念頭。

2、定期對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一旦發現有妨礙高處作業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員,應當調離崗位。

3、增大對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頻率。除了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外,還應組織高處作業人員觀看一些高處墜落事故的案例,讓其時刻牢記注意自身的安全,以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自身防護能力。

4、尋找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規律,對其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和控制。如節假日前後、季節變化施工前、工程收尾階段等作業人員人心比較散漫時進行針對性教育,并組織開展高處墜落的專項檢查,通過檢查及時的将各種不利因素、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态。

5、加大現場安全檢查的密度,及時糾正違章行為,通過安全巡檢、周檢、專項檢查對在高處作業中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進行糾正,徹底改變作業人員習慣性違章的行為。

(二)控制物的因素,減少物的不安全狀态

1、把好入場關。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品的證件必須齊全,在入場之前,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抽檢和驗收,為了确保防護用品的質量,必要時應按照規定進行試驗。如發現有不合格的産品,不得進入現場使用。

2、把好驗收關。臨邊、洞口、電梯井、腳手架等防護設施在使用之前必須按照要求組織驗收,驗收時相關負責人要履行簽字手續,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3、抓好責任落實。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要責任到人,臨邊、洞口以及腳手架等防護設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現有損壞、挪動、達不到強度要求時要及時進行修複。

4、抓好動态管理。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是個動态管理的過程,安全防護設施的安全管理也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工程進入後期施工時,部分安全防護設施區域要進行施工作業,這就需要臨時拆除防護設施,防護設施的拆除必須要有經現場安全負責人批準,并且在施工完畢後必須及時、有效的将安全防護設施恢複。且在防護設施拆除以後必須要有臨時的防護措施,臨時防護設施要滿足強度要求。

5、抓好特殊部位的管理。如超過25度屋面,必須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上從事檐口作業時,容易造成身體失衡;檐口構件不牢,容易被踩斷。作業人員必須按照要求佩帶安全防護用品,并且要确保周圍的防護設施牢固可靠。

(三)對管理缺陷的控制措施

1、企業要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産責任制,詳細制定出各種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現場高處作業必須嚴格按照要求編制專項方案,一般的高處作業要編制針對性、指導性強的專項方案,且方案必須按照程序進行審批。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如高大模闆工程、30米以上的高空作業專項方案還必須組織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審查。

3、要重視教育、交底工作。現場在進行高處作業前,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針對作業中将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危險源等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

4、重視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整改措施。作業中注意檢查高處作業人員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按高處作業方案的相關要求去作業,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高處作業人員是否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等。針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必須按嚴格照“三定”(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的措施落實整改。

(四)控制環境因素,改良作業環境

1、禁止在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從事露天懸空高處作業。大風、大雨、大雪天氣過後應組織現場人員對腳手架、各種防護設施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确保安全後才能繼續使用。

2、夜間、照明光線不足時,不得從事懸空高處作業。

四、結束語

建築行業屬事故多發行業,我們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廣泛采納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各項行之有效的措施,筆者相信,隻要嚴格、切實把好每一道關口,高處墜落事故是完全可以預防和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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