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容留立案标準?第七十五條規定:以招募、雇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組織他人賣淫的,應予立案追訴,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組織容留立案标準?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第七十五條規定:以招募、雇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組織他人賣淫的,應予立案追訴。
注意:根據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組織賣淫的,隻要實施了該行為,就可以立案追訴。
第七十八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引誘、容留、介紹二人次以上賣淫的;
(二) 引誘、容留、介紹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賣淫的;
(三) 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
(四) 其他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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