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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2月13日傷人案主犯是哪裡人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10 02:00:13

1.東莞“一案三命”事件現在有了新說法,稱殷某某的作案刀具并非自己“随身攜帶”的,而是曾主任帶來的;當時殷某某認為自己一個人要面對三個人,所以在曾主任拔刀對自己進行威脅時,他空手奪刀,上演了後面的殺人劇目!

這個帖子呈現在網絡後,不少網友立即附和說,殷某某屬于防衛過當,意思是他沒有蓄謀殺人;但是小編認為即便刀是他奪來的,有正當防衛的意思,後來防衛過當了,你“過當”了一個人好說, 連續“過當”了三個人就不好理解了!

東莞2月13日傷人案主犯是哪裡人(東莞血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殷某某是防衛過當)1

關于殷某某的作案動機,《情況通報》是這樣說的:

“2023年2月13日下午2時許,長安鎮上角禮區發生一起持刀傷人案。嫌疑人殷某某(男,38歲,無業)因個人積怨找曾某某(男,32歲)讨要說法,期間使用随身攜帶的刀具将曾某某捅傷。張某(男,29歲)、魏某某(男,39歲)上前勸阻時亦被捅傷,嫌疑人殷某某随後被當場控制。經120到場救治,-曾某某、張某現場已無生命特征,魏某某在送醫過程中死亡。目前,案作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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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某(男,38歲,無業)因個人積怨找曾某某(男,32歲)讨要說法”,好籠統,沒有說出究竟是什麼事導緻雙方産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才“紅刀子進白刀子出”的。

另外警方通報說張某(男,29歲)、魏某某(男,39歲)上前勸阻時亦被捅傷,有的網友也不認可,提出了質疑“若這兩位真是勸阻者,為什麼殷某某要捅死他倆呢?他為什麼沒有傷害視頻中的我們能看到的勸阻者——那位用椅子和鐵架子抵制他犯罪的的白衣姑娘呢?”。

看看,白衣姑娘先用椅子、再用鐵架子(是不同的兩位網友先、後上傳的兩個視頻展現出來 的)戳開殷某某,期間她有明顯的擊打行為,而殷某某全然不顧,結果白衣姑娘毫發無損。

另外,作案後,殷某某沒有逃跑,而是呆在現場,扔了兇器,靜等警方的抓捕。

有的網友說,他目的明确,隻是複仇,沒有傷害無辜,沒有對白衣姑娘和所有圍觀 人員造成傷害,這說明他本性不壞。

不過小編認為,他已經殺人了,已經使三個家庭破碎了,已經破壞了人民群衆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了,已經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了,再從人的本性來讨論這件事顯得蒼白無力了!

網友們群情激昂,幾乎都在找各種理由為殷某某開脫罪責,企圖能保殷某某的性命,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我認為“法不容情”,是難以達不到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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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發後該電子廠流出的一段監控視頻中可以看出,慘案發生前殷某某在一次讨要工錢的過程中,有用右手舉紙張要砸曾主任的動作——由此可見,由于一次次讨要沒有結果 ,殷某某已經失去了耐心,他的忍耐程度已經突破了極限。

而他這次怒不可遏的結果——卻是遭遇了以曾主任為首的該廠辦公室人員的群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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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某從該廠出來後,持續三個月的時間沒有再就業,一直在讨要自己的工資;在東莞輾轉漂泊過的朋友知道,在居無定所的情況下,錢花得最快了,可能案發前他已經沒有了生活費了,已經走投無路、四面楚歌了。

于是孤注一擲、冒天下之大不韪,制造了命案!

由于工資問題釀成血案的事件,這不是第一起——

大家應該還記得“2008年黑心老闆惡意欠薪,23歲老實人多次讨要未果,滅了老闆滿門”這件事叫吧?

殺人兇手齊某盛是山東人,原在某劉老闆的機電公司打工,離職時劉老闆故意不結清工錢,後來齊某盛多次登門讨薪,劉老闆心生厭惡了,意然耍起了無賴,質問他: “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我拖欠了你的工錢?” ;齊某盛非常生氣。

2008年1月9日下午,齊某盛再次來到劉老闆家,要求他必須支付自己的工資,而劉老闆不屑一顧地說“沒錢”,齊某盛被徹底激怒了,他惡向膽邊生,動刀……終于釀成了滅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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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搜索一下,這類案件簡直可以用觸目驚心來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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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很多網友被黑工廠,黑中介欺騙過,所以容易 與殷某某共情,對他的行為都本着理解 甚至寬容的态度。

3。另有部分網友說,殷某某本來就是惡人、壞人了,否則為什麼不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我們先來看一起用法律解決工薪問題的例子——

一位網友說了自己三年的讨薪經曆

“三年了工資沒拿回來。現在真的很生氣,20年仲裁21年得結果,今年初去強制執行,跑仲裁委跑法院,收集資料又要去哪裡哪裡,跑n多個地方n多個次,辛辛苦苦的打工人得不到工資,法院執行也沒有得到錢,打工人都活該這樣嗎?限制高消費有用嗎?錢可以轉移,用别人的賬号就可以了,而且還不是限制消費,隻是“高”消費。我現老闆也不懂他幹嘛了,他之前反正被法院凍結賬戶了,微信支付寶銀行卡所有他名下的财産全部不能使用。三個月沒得到一分錢,每個月的固定開銷都沒有辦法搞定,真的沒有地方哭,這個老闆房貸都敢欠的人,上班的時候動不動總有人來催賬,真是一個比一個能賴。這是一個打工人的真實寫照,執行難是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勞動仲裁後,收到調解書後拒不履行的或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起訴訟且拒不履行的,要及時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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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網上呈現了另一張帖子《曆時一年半拿回6000塊,跑了十幾趟》:

“1.長安上沙勞動局打電話給老闆,讓我去找老闆

2.找了老闆不給,上沙勞動局讓我去找長安鎮勞動局。

3.長安鎮勞動局跑了三趟,讓我寫材料。

4.等開庭等了兩三個月開庭。

5.出席開庭,老闆來了,庭上瘋狂噴我,最後他敗訴,法庭不支持我要誤工費,隻判了原來我應得的6000給我。(老闆拖欠工資毫無違法成本,讓你跑斷腿,大不了把你原來的給你。)

6.他敗訴,堅決不給,我拿着勝訴廢紙沒用。

7.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跑了三趟,填各種資

8.手機app申請強制執行,操作了十幾次終于成功。

9.去法院拿錢。

就這樣前後十幾趟,曆時一年半,終于拿回屬于我的6000,老闆毫無違法成本,我腿跑斷。

拿起刀,就是最快的解決辦法。” 。

——雖然說法有些偏激,不過,對應那些黑心中介和無良老闆的各種伎倆,他說這個話似乎并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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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位網友在轉發了上面的帖子後,明确指出——

“長安上角(應為上角禮區)殺人案,根本就不是偶然事件,而是量變引起質變的必然結果。大東g有無數的欠薪,随意扣罰,違規辭退,不交社保……。作為個體,如果和公司鬥,時間上就耗不起,而老闆一點違法成本都沒有。特别反感一些不吃人飯的專家,動不動就說要大家拿起法律武器,這是要浪費執法機關資源?還是讓本就貧窮的人給富裕的律師們送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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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生活在現實中,就應該認為他的話是有價值的,應該引發 我們沉思!

另外 ,因為讨要工資而被誣陷為惡意讨薪、幹擾生産秩序的個體農民工也大有人在,結果是自己被法律制裁了,這些事相信大家都有所耳聞的。

現實生活中不是戲劇,沒有理想化劇情,通過正常渠道維權過程漫長,會發生成本。

3。一案三命事件中的另外 “兩個勸架”的人一定與當事人曾某相識,否則 不會在那樣的時候與之相聚,在殷某某的意念中,這是三打一的局面,因而殷某某在放倒曾某某後,沒有放過這二人!

這個案子的關鍵是三條人命,如果真是從曾某腰間奪刀殺了曾某這一個人,再讨論防衛過當似乎還有餘地。

法官審判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不會從情感和推理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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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某行兇時,要的不是錢了,而是要通過此事暴露自己冤屈,另外要讨回公道和尊嚴。

上下五千年,中國人遵從“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為至理,因為人家欠了債不還他,所以他在思想上過不了這個 坎,動刀前殷某某已經作了償命的思想準備,這也意味他的生命之花即将凋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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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某是悲劇人物,不過,沒有人可憐受害者曾某某!原本,除了1000元的中介費後,剩下的4000元是人家的血汗錢,竟然扣掉了3600元,設身處地換位思考,誰不憤怒。

《唐睢不辱使命》中,有: “天子之怒,浮屍百萬,流血千裡。布衣之怒,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 “天子發怒,倒下的屍體有百萬具,血流千裡。如果有才能和膽識的人要發怒的話,血流五步遠,天下百姓都是要穿孝服”。殷某某就是這樣的布衣,不能稱之為英雄!

這個事件也說明了,要通過法律切實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還有很長 的路要走。

東莞2月13日傷人案主犯是哪裡人(東莞血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殷某某是防衛過當)17

寄希望廣大法律工作者,能弘揚法治精神,通過完善法律制度來改善我們的工作、生活、學習環境——也隻有包括所有的執法人員、企業主、中介公司、企業管理人員都遵法守紀了,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這類事件重複的發生!

目前,這個事件沒有反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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