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手續需要什麼材料?如何辦理護照?照相 → 領表 → 填表 →貼相片 → 交表 →領回執 → 繳費 → 交繳費收據 → 領證,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辦理護照手續需要什麼材料?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如何辦理護照?
照相 → 領表 → 填表 →貼相片 → 交表 →領回執 → 繳費 → 交繳費收據 → 領證
遞交《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寫完《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後,須經所在單位黨委或人事保衛部門蓋章,如系待業人員須經所在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蓋章;如系農村戶口,須經所在農 村鄉鎮黨委一級部門蓋章。
②開具《因私申請出國介紹信》一封(由在申請表格上蓋章的單位在蓋章的同時開具),介紹信台頭應當寫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内容寫同意申。
③拍好護照照片(一般為小二寸、近三個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貼在《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上。此外至少另外準備2——3張同樣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寫上 本人姓名。
④準備好有關出國出境的證件材料,如邀請信,擔保書,入學通知書等的複印件 。
⑤準備好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工作證或其他戶籍證明,或“學生證”、“待業證”、“離退休證”、“辭、退職證明”、“職稱證”等。
⑥到公關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遞交已填寫完畢的《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及 國外(境外)邀請信,擔保書,單位介紹信,戶口簿,工作證及學生證或待業證,離退休證,身份證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領加急護照,必須在遞交材料的同時特别說明。
⑦等候護照:
交表時務必記住本人的申請編号以便查詢。
⑧領取護照:
當公安機關受理本人的申領護照材料後,須經過審核和制作護照的過程,申請人可在規定 的時間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遞交材料時約定的時間或在接到公安部門的通知後前往領取護照 和出境登記卡。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内沒有接到公安部門,關于領取護照的通知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内沒有接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作出答複;申請人認為不批準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管理機關應當作出處理和簽名。如申請人遇到此類情況,可根據此規定辦理。
申請護照要準備哪些材料?
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國家公職人員不着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處規定為準;
2、已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
3、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并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來源:法律智囊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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