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整治私設景點?按照文化和旅遊部的部署,近期,各地正在對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的私設“景點”、違規為遊客提供遊覽服務和違規開展旅遊經營活動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專項整治,能更好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生态環境、維護遊客權益,得到了積極響應和廣泛好評,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專項整治私設景點?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按照文化和旅遊部的部署,近期,各地正在對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的私設“景點”、違規為遊客提供遊覽服務和違規開展旅遊經營活動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專項整治,能更好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生态環境、維護遊客權益,得到了積極響應和廣泛好評。
私設“景點”是旅遊行業的沉疴頑疾。無照經營,擾亂旅遊市場秩序;未經許可,擅自收取門票費用;私自建設旅遊設施,破壞生态環境;無證經營高風險旅遊項目,存在旅遊安全隐患;虛假營銷、欺客宰客,損害遊客合法權益;私自改變土地用途,開展旅遊經營……這些無序開發旅遊資源的行為,有的碰觸了法律“紅線”,有的損害了遊客人身财産安全。
私設“景點”隐患甚多,卻屢禁不絕。一是因為私設“景點”經營者或利字當頭、為利所驅,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或法律意識淡薄,不知不可為而為之。二是私設“景點”多地處偏遠,監管整治難度較大,容易死灰複燃。三是探險獵奇心理催生出衆多個性化旅遊需求,一些非主流“野生”景區、私設“景點”在社交媒體的推波助瀾下變身“網紅打卡地”,受到不知情遊客的關注和追捧。
破解私設“景點”難題,除了要大力開展專項整治,日常監管也應常抓不懈。
各地要以專項整治為契機,對症下藥,标本兼治。理順管理體制,厘清部門職責,優化規劃設計,合理布局景區點位,完善旅遊基礎設施,加強日常聯合監管,建立整治私設“景點”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防止問題反彈。同時,整治工作要分類施策,對一些不能滿足基本安全需要的、破壞生态環境的私設“景點”,要堅決依法取締;對一些有條件通過法定程序開發為正規景區的,不妨建設完善後收編為“正規軍”,引導其規範有序經營,以更好滿足公衆日益多元化的出遊需求。(張 雪)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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