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的聊天記錄。(李女士供圖)
鉑爵婚紗攝影店。
12月1日,市民李女士帶着孩子到中山北路沃爾瑪購物廣場6樓“鉑爵婚紗攝影”拍攝寫真。拍攝過程中,李女士對“鉑爵婚紗攝影”工作人員的服務态度和拍攝質量都不滿意,提出全額退款要求。但商家認為,李女士已經享受了部分服務,隻願意退款60%。 12月6日,在疊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雙方依舊不願讓步,調解失敗。不過最終李女士還是收到了商家的全額退款。 消費者:消費過程極不滿意 11月,市民李女士想給即将滿3個月的兒子拍攝一套百日親子照。李女士選擇了一家名為“鉑爵婚紗攝影”的照相館。 這家店位于中山北路沃爾瑪購物廣場6樓。李女士來到店裡的時候,商家正在搞活動,776元的攝影套餐“特惠價隻要388元”,簽訂付款單時,該套餐還特地注明了包含“精緻服務”、3套服裝供拍攝等。 李女士說,付定金的時候,她看到“鉑爵婚紗攝影”有3個風格不同的布景房,提出想在3個房間拍攝,銷售也一口答應,她才交的定金。“沒想到,到了12月1日,我抱着兒子來拍照的時候,整個過程都讓我非常生氣。” 李女士回憶,當天,化妝師一邊給她化妝,一邊還要去照顧放在布景前準備拍攝的孩子。“這就是最讓我不滿意的一點,專業的拍親子寫真的地方,竟然沒有專門的人負責給寶寶擺姿勢”。李女士說,嬰兒百日照最重要的就是要拍出來嬰兒趴在地上擡頭的姿勢。但整個過程,她的兒子都沒有好看的擡頭姿勢。攝影師甚至要求還在化妝的她本人去給孩子調整姿勢和衣服,布景房也隻有一個。 “商家的‘精緻服務’在哪裡,我一點也沒看到。”李女士說,那一天剛好是李女士兒子百天紀念,卻沒有拍到想要的照片,心裡既氣憤又遺憾,李女士要求商家全額退款。 商家:相關成本已經付出 在李女士提出退全款後,商家首先提出給李女士重新拍攝寫真。李女士堅決要求退全款,并投訴到了疊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12月6日上午,疊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兩名工作人員來到“鉑爵婚紗攝影”,對此次消費糾紛進行調解。 該店一名蔣姓店長出面參與了調解。蔣店長說,平常主要是她幫忙逗寶寶擡頭和給寶寶擺姿勢。李女士拍照當天,因為蔣店長剛好回老家,這項工作就由其他工作人員負責,“但整個服務過程絕不可能是她(李女士)說的那麼糟糕”。 蔣店長說,對于“精緻服務”每個人的定位有不同,但她自認為店裡的工作人員并非像李女士說的那麼差,期間也有化妝師和其他店員去照顧寶寶,給孩子調整姿勢。至于李女士提出的“隻有一個布景房間”,蔣店長解釋,是因為寶寶才3個月,盡量在比較小、有空調、保暖性好的地方拍,另外2個房間是拍全家福的,房間大寶寶容易着涼,“但是如果她(李女士)實在要去拍,也可以去”。 “鉑爵婚紗攝影”認為,在這個過程中,攝影師已經拍攝了60多張寶寶的照片,就算李女士對服務和照片都不滿意,但商家已經付出了勞動,攝影師、化妝師等工作人員的工資成本已經支出,沒有辦法退全款。 蔣店長還拿出了李女士付款時簽訂的存單,上面寫明“拍攝時請出示有效票據,請妥善保管,确定套系後不退不換”。另外,在李女士的簽名前,還有“此單付款有效不退不換顧客簽字”标注。蔣店長以此為理由,拒絕給李女士退全款。 市場監管部門:商家合同可能涉嫌“霸王條款” 參與調解的工作人員指出,這份存單相當于一份簡單的合同。李女士既然在存單上簽了字,那麼就表示了對該服務的認可,在這個消費糾紛中,負有一定的責任。另一方面,“鉑爵婚紗攝影”的存單除了寫明了顧客享受的服務,花費388元可以獲贈的商品外,并沒有寫清楚顧客什麼樣的情況下不能退款,“簡單地寫‘簽字後不退不換’,是站在商家的立場上,是對消費者不平等的條約,有可能是商家合同簽訂不完善,也可能涉嫌霸王條款”。 6日下午,李女士主動聯系記者說,在疊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和記者走後,“鉑爵婚紗攝影”的工作人員向她轉賬388元,但退款的工作人員表示:“店裡老闆還是不退40%的那部分錢,我自己貼給你吧。” 7日,記者從疊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這起糾紛已經移送該局稽查部門,作進一步調查。 記者劉淨伶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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