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高考的試卷中有這樣一道選擇題,你會怎麼回答?
問:人耳朵的聽域範圍是:
A、15—16000HZ
B、20—20000HZ
C、30—22000HZ
你必須答“B”才會得分,因為教科書上就是這麼寫的。但是如果你本着實際測試才是真理的想法做一個簡單的測量,你會發現其實這個答案并不是正确的。
好,我們就來做這樣一個測試,我們先在手機上下載一個叫“音頻發生器”的APP,然後找一條頻率範圍耳朵聽域更寬的耳機接在手機上,這樣的耳機其實并不難找,大多數大品牌的頭戴式耳機都可以輕松超過20—20000HZ的頻響寬度。
然後我們開始測試,你先把手機調整到正常聽歌的音量,從1HZ開始向上調整,這時你會發現當調整到15HZ左右的時候,你就已經可以聽見非常低沉的聲音了(當然,每個人的聽力是不同的,15HZ隻是大多數人開始有感覺的低頻極限)。然後你把頻率一直向上調整,當頻率到15000—16000HZ時,你已經聽不到任何的聲音了(當然,每個人對于高頻的聽音上限也不盡相同,我也指的是大部分人的測量結果)。
那麼按照以上的實際測量結果大部分人耳朵的聽域範圍應該是15—16000HZ而不是教科書上所寫的20—20000HZ範圍。那麼這個20—20000HZ的聽域範圍是從哪開始定義的呢?我查找了一下資料,在我能找到資料中,這個範圍最先是出現在《生理學》教科書第九章:神經系統的功能,其中的第二節:神經系統的感覺功能,其中的第四小節:聽力這一部分的。在這一部分中明确說明:人聽覺器官的适應刺激是20—20000HZ的空氣震動疏密波,即聲波。
那麼這種錯誤的解讀是從何而起的呢?今天我們就來分析一下,但是我們要把高音和低音分開來分析,因為教科書上和實際測量所産生的差異是産生于不同的原因。
好吧,關于人類耳朵聽域方面就寫這麼多了。那麼問題來了,如果高考真的有這樣一道關于聽力範圍的問題,你是不是有膽量選C:15—16000HZ呢?嗯,我估計你不敢,因為你敢選,判卷老師就會毫不猶豫的扣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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