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1)——合并财務報表長投與權益抵銷時,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意義是什麼,你真的知道嗎?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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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講合并前,先說單體,先說什麼是長期股權投資(下述簡稱“長投”)?
翻開《企業會計準則》,第2号準則裡面對于長投概念的描述為:本準則所稱長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以及對其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
通俗的理解方式為:你投資了一家公司,你擁有這家公司的股權,并且投資份額足夠大,足以對被投資公司産生重大影響或控制,然後你在自己家的财務報表中用長投這個科目來代表你對被投資公司擁有的那部分權益。
在單體層面,當對被投資公司達到控制的程度時,母公司采用成本法來核算長投,投資期間,子公司是盈利或虧損,母公司在單體層面都不需要做什麼操作,原因是子公司後續會被合并進來,和母公司的單體合在一起成為一個新的東西——合并報表,所以平時就不用那麼操心。
當對被投資公司僅能實施重大影響而未能施加控制時,長投采用權益法核算,因為被投資公司不會被你并表,所以你要時時刻刻關注被投資公司的盈利情況,時時刻刻根據被投資公司的損益情況來調整自己“長投”的賬面金額。
說回單體層面的成本法核算,簡單舉個例子:
母公司P公司銀行存款有200萬,實收資本200萬,無其他資産負債。P公司想投資成立子公司,于是拿出100萬銀行存款投資成立了S子公司,那麼S子公司報表上就有銀行存款100萬,實收資本100萬。而此時母公司P公司有銀行存款100萬,長投100萬,實收資本200萬。
那麼問題來了,合并起來兩家公司的淨資産有多少?還是200萬。因為母公司的長投,和子公司的實收資本,實際上是一個東西,母公司用長投這個報表項目來代表自己對應的那部分子公司的權益,所以合并财報時,這兩個東西要抵銷。
如果第一年S子公司實現淨利潤10萬(假設母公司本身無利潤虧損),母公司P公司單體層面長投啥都不需要動。然後子公司很孝順,提取完盈餘公積之後,給P母公司分紅了5萬元,母公司确認了投資收益,美滋滋。
這時候S子公司報表上的所有者權益有什麼?實收資本100萬,盈餘公積1萬,未分配利潤4萬。淨資産合計105萬元。S子公司本年利潤表有10萬淨利潤。
我們看看P母公司單體報表上所有者權益又有什麼呢?母公司從子公司那邊收了5萬分紅,确認了5萬的投資收益,當年淨利潤5萬,母公司也提取盈餘公積,那麼單表上的淨資産為:實收資本200萬,盈餘公積0.5萬,未分配利潤4.5萬,合計205萬。P母公司本年利潤表有5萬淨利潤。
兩家公司合并起來最終有多少淨資産?310萬?當然是210萬,别忘了有100萬是要抵銷的,整體上相當于總共200萬的投資,盈利了10萬。
兩家公司合并起來最終本年淨利潤是多少?15萬還是10萬?搞清楚了,P母公司單體的5萬淨利潤來源于S子公司,是要被抵消的。
二、實務中對于長投和權益的抵銷,通常的做法又是啥?
實務上的通常做法是:長投跟合并日/購買日子公司淨資産的金額進行抵銷。
什麼意思?
單體層面,P公司長投100萬是一直不變的,S子公司盈利或虧損,分紅不分紅,P公司單體的長投一直在那呆着不變。所以實務中合并抵銷通常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抵這100萬,子公司也隻抵100萬的實收資本(即合并日/購買日子公司淨資産)。
可是現在S子公司的淨資産是105萬了呀,這樣豈不是沒有把子公司的權益抵銷完?
把子公司的權益全抵銷完?那是權益法幹的事,我們成本法不搞那一套。子公司抵銷剩餘的5萬淨資産是啥?是今年我們賺的錢,實實在在從外部賺回來的,合并層面肯定要對外體現出來,憑啥要抵銷?隻有我自己一開始掏出來的錢才需要抵銷。
所以,合并财報抵銷長投和權益時,如果跳過“成本法轉權益法”這一步,那麼抵銷分錄為:
借:實收資本 100萬
貸:長投 100萬
借:投資收益 5萬
貸:利潤分配 5萬
沒了。
哇!簡單明了,實在是太棒了。事實果真如此的話,“成本法轉權益法”這一步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那麼問題來了,外部财報使用者拿着你這份合并财報,看着你的抵銷分錄,問了你一個問題:哇,你們公司今年整體賺了10萬塊錢,不錯不錯,那請問一下P母公司賺了多少?S子公司賺了多少?
P母公司說:你自己看财報啊。我P公司單體淨利潤5萬,我S子公司單體淨利潤10萬,清清楚楚呀。
外部财報使用者:你在說什麼?到底10萬還是15萬?
S子公司直呼内涵:what?kiding me?老母親你那5萬是我分給你的好麼,你也好意思拿出來說是你的業績?
于是乎“成本法轉權益法”笑嘻嘻地登場了。
三、理論上(包括諸多證書備考教材)的做法是:成本法你一邊去,讓我權益法來。
不要問:“權益法”不是重大影響才适用的方式嗎?
問就是:你說的那是單體層面,老子合并層面你..管...不....着.......,傲嬌~
我本人也一度認為“成本法轉權益法”這一步有什麼卵用?最終結果不都是一樣的嗎,想不通為什麼要搞這麼多花裡胡哨的?炫技?讓投資人更加看不懂,以便忽悠?
或許這麼操作,才能披露得更清晰。
時至今日,我也沒有琢磨出這一步做法的更深層意義是什麼(希望能有大佬指點),但是起碼能解決下面這個問題:
那麼問題來了,外部财報使用者拿着你這份合并财報,看着你的抵銷分錄,問了你一個問題:哇,你們公司今年整體賺了10萬塊錢,不錯不錯,那請問一下P母公司賺了多少?S子公司賺了多少?
權益法怎麼說的,子公司盈利或虧損,分紅不分紅,我都很緊張,我都要趕緊操作一下,生怕錯過了什麼?
什麼?你以為那隻是重大影響的事?不不不,就算是控制,我也要跟你“親母子,明算賬”,于是乎,權益法下的合并抵銷分錄來了:
(1)子公司實現利潤10萬,母公司趕緊确認收益:
借:長投 10萬
貸:投資收益 10萬
美滋滋,我的孩子賺了10萬。
(2)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紅5萬,母公司也趕緊操作:
借:投資收益 5萬
貸:長投 5萬
美滋滋,我的孩子真孝順,賺了錢也不忘了分點給老母親。
好了,經過上面兩步,長投的金額變成105萬了,和子公司淨資産105萬剛好相等,那我們來進行下一步吧。
(3)抵銷長投和權益:
借:實收資本 100
資本公積 0
盈餘公積 1
年末未分配利潤 4
貸:長投 105
少數股東權益 0
S子公司又又又又不樂意了,你這麼搞,我賺的10萬塊,給你分紅5萬沒體現,我自己留下來的5萬(盈餘公積 未分配利潤)也被你抵銷了,那還玩個球。
P母公司說,你别着急嘛,這不馬上就給你調回來,不會占你便宜:
(4)将對子公司的投資收益與子公司當年利潤分配相抵銷:
借:投資收益 10
少數股東損益 0
年初未分配利潤 0
貸:提取盈餘公積 1
對股東(所有者)的分配 5
年末未分配利潤 4
咦,這個分錄是什麼意思,要怎麼理解啊,好崩潰!!
母公司:你不是說10萬都是你賺的嗎,那我第一步搶的功勞就消掉呗:
(1)子公司實現利潤10萬,母公司趕緊确認收益:借:長投 10萬貸:投資收益 10萬
于是借方“投資收益 10萬”;
母公司:然後你不是說你自己留下的5萬也被我抵銷了嗎,還給你還給你,
于是貸方還原:“提取盈餘公積 1萬、年末未分配利潤 4萬”;
母公司:最後你還說你分給我的5萬也要給你體現對吧,來來來,戲都給你做足,
于是貸方還原:“對股東(所有者)的分配5萬“。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你會發現,上面4個分錄合并在一起看,變成了:
借:投資收益 5
實收資本 100
貸:長投 100
對股東(所有者)的分配 5
好家夥,這不是成本法的結果嗎?結果當然是一樣的,如果不一樣,那就說明做錯了。
所以說,成本法合并就是直接出結果,講道理,理解起來可能還更方便;而權益法合并就是一步一步告訴你我這些數據是怎麼來的,可能會把你繞暈了,但是關鍵時刻數據來源清晰,大家都不要扯皮。
現在S子公司可以告訴外部财報使用者:我們集團今年賺了10萬塊,全部是我S子公司賺的,我還給我們P母公司分紅了5萬,所以P母公司單體的淨利潤也是從我這裡來的,合并層面要抵銷。
P母公司在一邊闆着臉:小S呀,既然你這麼牛逼,那明年的盈利指标定為淨利潤100萬吧,嘿嘿。
S子公司:老母親,我不搶風頭了,一切都是您的功勞~
有講錯的地方還望大佬們批評指正。
全劇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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