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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童被砍事件始末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01 04:54:20

6歲男童被砍事件始末(4歲女童慘遭砍頭殺害)1

王姓兇嫌犯案後被人打的鼻青臉腫(圖片來源:“中央社”)

【環球網報道記者徐亦超】在台灣地區的兒童節(4月4日)到來前夕,台北市一名4歲女童在内湖環山路一帶,卻遭陌生男子在街頭砍殺慘死,警方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33歲的王姓嫌犯涉重罪、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羁押禁見,法官裁準。

綜合台灣“中央社”、《中國時報》3月28日報道,台北市内湖區28日上午發生4歲女童遭砍斷頭部緻死。警方表示,兇嫌目前無業,靠家中兩老在養,10年前曾參加毒品轟趴被逮,遭警方列管,也是鄰居頭痛的人物。

警方初步調查,33歲的兇嫌住在案發地點附近,目前無業。鄰居表示,兇嫌父親好像是航空公司地勤退休,母親是清潔工,兇嫌靠家中退休父母在養,當“啃老族”。

有鄰居表示,兇嫌平時行為怪異,讓大家提心吊膽。媒體報道,有鄰居提到兇嫌曾在家大吼大叫,也曾跑到大門口狂敲鐵門,讓她飽受驚吓。

警方指出,兇嫌有毒品前科,曾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精神科專科醫院松德院區就診,但沒有精神障礙手冊。

案發後,警方到兇嫌家中搜索,搜出29本筆記本,内容提及“反共抗俄”以及要找“四川女子傳宗接代”。警方認為,兇嫌被逮時也一直提到“四川女子”,初步了解應該是和父親的四川籍有關。

而每每發生一件令人痛心的兇殺案,廢死的問題便浮上台面再次發酵,這一案件自然也不例外,廢除死刑與否的争議随即在台灣再起波瀾。從近年台灣發生的台南湯姆熊遊樂場及“北投國小”兩起割喉案,法官都認定兇手殘害幼童、手段兇殘,卻因兩個公約對精神病患不能判死,因此法官最後選擇判處無期徒刑,讓殺童惡魔逃過死刑制裁,但人命何辜,被害家屬期盼司法正義始終事與願違。

2014年,台灣“最高法院”把縱火害造成5人死亡的彭姓嫌犯判死定谳,明确宣示依兩公約精神,可對精神障礙者判處死刑,所以冷血殘殺女童是否能逃過死刑,台灣法學界一直争議不斷。

這樣的歧見在于兩公約施行法第3條規定,實施兩公約的國家及地區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人權委員會”決議,但台灣“最高法院”認為“人權委員會”的決議隻是“敦促”簽署的國家及地區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沒有強制遵守的效力,但支持廢除死刑的台灣法學界人士則持反對意見。

近年發生在台灣的兩起殺害幼童的矚目案件,法官都以精神病患不得判死刑為由,讓兇手逃過死刑;台南市湯姆熊遊樂場割喉案,兇手嗆“在台灣殺1、2人不會被判死刑”,引發社會嘩然,2016年1月,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将他判處無期徒刑。

而北投文化“國小”女慘遭遭割喉的命案,士林地院則認定犯案的龔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讓他逃過一死。

對此,台灣《中國時報》指出,如果每個冷血兇手都搬出兩個公約來做為免死金牌,顯然違背人民感情,這樣如何讓傷心的孩童家長得到他們期待的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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