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冠肺炎的爆發,讓自媒體再度成為焦點。面對沸騰的輿情,自媒體發揮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甚至在疫情剛剛開始,自媒體決定了部分事件的輿論走向。這中間,造謠傳謠的自媒體不在少數。就在這種背景下,微信低調推出了一個新功能叫辟謠助手,裡面有三個頻道:謠言識别,與我相關和辟謠機構。其中辟謠機構裡,基本是政府各級行政機關,職能部門,還有近些年已日漸式微的傳統媒體。
在自媒體野蠻生長,幾乎全民上陣之後,微信辟謠助手的出現,既是一個信号,也是一個諷刺。
事實上,自媒體從誕生開始,從來隻具備媒體的部分功能。為什麼?首先我們必須要知道什麼是媒體。按照百度百科的标準定義媒體(media)一詞來源于拉丁語“Medius”,音譯為媒介,意為兩者之間。媒體是指傳播信息的媒介。它是指人借助用來傳遞信息與獲取信息的工具、渠道、載體、中介物或技術手段。也可以把媒體看作為實現信息從信息源傳遞到受信者的一切技術手段。媒體有兩層含義,一是承載信息的物體,二是指儲存、呈現、處理、傳遞信息的實體。
按照這樣的劃分,主要媒體包括
1、電視。
2、廣播。
3、報紙。
4、周刊(雜志)。
5、互聯網。
6、手機。
7、直郵。
其中電視廣播報紙周刊屬于傳統媒體,互聯網手機直郵屬于新媒體。所謂的自媒體都是産生于新媒體的平台。從曆史上看,無論是在國内還是在西方國家,傳統媒體要麼屬于政府,要麼屬于機構财團,它跟個人無關。當然,在這裡強調的自媒體隻具備一部分媒體功能,針對的是新聞媒體的定義。那新聞媒體和其它媒體的差異在哪?在傳統媒體占據主流的時代,新聞記者曾經被稱為無冕之王。為什麼?因為他所代表的媒體承載了以下主要功能:
1、監督與糾正不良現象。
2、引導大衆。
3、傳播資訊。
說到這,還需解釋一個概念就是“第四種權力”。所謂“第四權力”是歐美西方社會對于新聞媒體在社會中地位的表述,是指在立法、行政、司法這三種權力之外一種獨立的社會力量,其社會職能是“監法”,即對上述三種社會權力進行輿論監督,以保證這三種權力的運作透明,以及社會肌體的健康運行。
近年來,随着網絡傳播技術的迅猛發展,及網民群體的擴大,一種有異于“第四種權力”的新的媒介權力形式——“第五種權力”也順勢崛起,迅速成長。所謂“第五種權力”,是指相對于“第四種權力”的依托于各種網絡平台的網民輿論權,或網絡話語權。在中國,這種權力已在逐步走向成熟,并在媒介獨立、輿論監督方面發揮主要作用,補充了“第四種權力”之不足,從而促進了社會進步。或者可以說,就“傳統”的新聞傳播、輿論監督而言,正在悄然發生着一種“權力轉移”的變化。簡言之,就是以往傳統的新聞媒體才具有的輿論監督的權力,正在向網絡輿論或網絡話語權悄然轉移。自媒體造謠有兩個原因:主觀和客觀。
不管是第四權力還是第五權力,也不管是傳統媒體還是新媒體,隻要是新聞媒體,都必須具備公平公正客觀真實的核心屬性。那麼,自媒體從根源上說,就不可能承擔這樣的屬性。原因有三:
一 依托平台的個人本體
二 源自人性的名利驅動
三 缺乏監控的内容生産
正是由于上述三個原因,導緻自媒體成為謠言産生和傳播的溫床。
當然,媒體原本承載的其它功能如提供娛樂,傳承文化,協調社會關系等其實是自媒體可以分擔的。事實上,目前的各種自媒體提供的就是這部分内容。
了解了上述原因,就把握了自媒體的運營,發展和管理的原則邊界。無論是運營者還是創作者,說什麼,不能說什麼,心裡該有個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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