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記者從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根據《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調整營業執照照面事項的通知》要求,自9月1日起,昆明市将為經登記機關準予設立、變更登記以及補發營業執照的各類市場主體,頒發調整版式後的營業執照。
據悉,新版營業執照中,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分支機構等類型市場主體的營業執照不再記載“營業期限”“經營期限”“合夥期限”信息項,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增加“出資額”信息項,部分類型市場主體營業執照的事項名稱及事項位置進行相應調整。
關于原版營業執照是否需要更換,昆明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之前存續的各類市場主體,可以繼續使用原版營業執照,也可以直接申請換發新版營業執照。
具體調整如下:
圖片來源: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來源 掌上春城(記者 梁舒粵 洪偉)
責編 羅秋旭
校對 郭毅
審核 嚴雲
終審 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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