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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文言文常見60例通假字

教育 更新时间:2024-11-28 17:42:32

高中文言文常見60例通假字? 文字作為記錄語言的書寫符号,作為社會交際的工具,總是随着語言和社會的進步而發展、變化漢字也是這樣漢語的發展和社會用字習慣的部分移易,不斷地調整着漢字的符号體系、記詞功能和書寫形式等從而使得漢字的發展,既有代代因循、古今一緻的一面,又有因時而異、前後相承的一面後者的曆史積存,就形成了古書中的種種不同于今的用字現象,造成人們閱讀古書和學習文言文的困難古今字和通假字便是如此,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高中文言文常見60例通假字?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高中文言文常見60例通假字(高中語文文言注釋中古今字和通假字的辨析)1

高中文言文常見60例通假字

文字作為記錄語言的書寫符号,作為社會交際的工具,總是随着語言和社會的進步而發展、變化。漢字也是這樣。漢語的發展和社會用字習慣的部分移易,不斷地調整着漢字的符号體系、記詞功能和書寫形式等。從而使得漢字的發展,既有代代因循、古今一緻的一面,又有因時而異、前後相承的一面。後者的曆史積存,就形成了古書中的種種不同于今的用字現象,造成人們閱讀古書和學習文言文的困難。古今字和通假字便是如此。

一、古今字及其産生原因

(一)古今字的内涵

“古今字”這一術語最早出自《漢書·藝文志》中的“孝經家”部分,但這一卷《古今字》早已失傳。現在所能見到的這一術語的最早出處是東漢經師鄭玄對儒家經典的注釋。《禮記·曲禮下》:“予一人。”鄭玄注:“餘,‘予’古今字。”後代文字訓诂學家師承漢學,一直沿用這個術語來說明古今異字的現象。

古今字是漢字在發展過程中所産生的古今異字的現象。它是指“在某一種意義上先後産生的形體不同的字”。[1]産生在前的稱“古字”,産生在後的稱“今字”。這裡的“古”和“今”是相對而言的。正如清代語言文字學家段玉裁所說:“古今無定時,周為古則漢為今,漢為古則晉宋為今,随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2]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所謂“古今無定時”,是就古字和今字産生的先後關系而說的。就一般情況而言,先秦時代多用古字。後來,随着語言的發展,複音詞的大量出現,用古字的現象也就相應地減少了。

(二)古今字産生的原因

1、同源分化形成古今字

由于漢字的分化,母字與後造分化字構成了古今字。這裡所謂的漢字的分化,是指由于漢字記詞職務的分化而導緻的漢字的增益。上古字少,一個字往往承擔着多項記詞職務,為了減少其兼職,後世便另造新字來分擔。比如共字,在上古就兼有多個記詞職務,分别表示不同的意思:

① 父之仇,弗與共戴天。(《禮記·曲禮》)

② 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燭之武退秦師》)

③ 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為政》)

④ 民不知禮,未生其共。(《城濮之戰》)

例①是共同的意思,例②是供給的意思,例③是拱揖的意思,例④是恭順的意思。一個字身兼四職,也就是分别記錄了四個不同的詞。這對運用文字來說是經濟,但字的兼職過多,容易造成表意的含混、模糊。為了增強表意的明确性,後世就造了供、拱、恭三個新字來分擔它的兼職,共字本身就隻用來表示“共同、總合”這一個義項了。像這樣,我們把原先一字多職共用字的“共”稱為母字,把後來特地為分擔母字兼職而造的供、拱、恭等稱為分化字。從記錄同一個詞(比如供給的供)所用字的時代先後來說,古用“共”而今用“供”,于是“共”與“供”構成古今字。同樣,“共”與“拱”、“共”與“恭”也分别是古今字。古今字的絕大多數是母字與其分化字構成的。

2、同音假借構成古今字

書面漢語在發展過程中,往往使用同音假借來調劑漢字的記詞職務。原本由某個字擔負的記詞職務,到了某個曆史階段,因為種種原因,便改由另一個音同音近的字來承擔了。而且往往一直承擔下來,成為記錄這個詞的正字。于是前後兩個字在彼此交接的那個詞義上構成古今字,也就是被借字與借字構成古今字。

由假借構成的古今字,常見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古字(被借字)隻把部分記詞職務轉移給今字(借字),而自身仍然承擔着餘下的職務。例如“何—荷”就是這樣。《說文》:“何,儋也。”儋即擔字。段注:“何俗作荷。”[3] 由于“何”字經常要承擔記錄疑問代詞“何”的職務,于是本義就另借荷花的“荷”字,而除本義之外的其他職務仍由“何”字自身承擔。類似的古今字還有:内—納、見—現、女—汝、等等。這類古今字,在古字将部分詞職務轉移給今字之後,古字與今字分别記錄的詞,往往組詞不同,詞義也不同,因而在讀音上也略有差異。

另一種是古字(被借字)把自己的記詞職務完全轉移給了今字(借字),今字通行為正字之後,古字往往被廢棄。例如:“彊—強”就是這樣。“彊”,《說文》:“弓有力也,從弓畺聲。”[4]引申為強勁之意。這個字産生得很早,在西周金文中常用以表示強力、強大的意思。“強”,《說文》:“蚚也。從蟲弘聲。”[5]本義是一種蟲子“蚚”,産生在戰國之後。由于彊與強形近易混又同音,且強的本義極少用,于是後世便借“強”為“彊”,久借不還,遂使彊字完全被強字取代而廢亡。類似的古今字還有:辠—罪、迻—移等。這類古今字往往是古字的義項單一,今字的義項也不多,且本義罕用,所以今字在淘汰了古字之後,不僅不會影響表義的明确,反而能使習用的漢字字數為之減少。這是社會對用字的正确選擇。

由假借構成的古今字與由母字分化構成的古今字,雖然都是社會為某些字的兼職調劑職務而分工的結果,但是二者畢竟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借用已有的同音字來轉移部分職務,即用增加乙字的兼職來減少或取代甲字的職務,不造成漢字的增益;而後者是采用新造分化字的辦法來分擔兼職,造成了漢字的增多。

由假借構成的古今字與後面要講的通假字也有區别。通假字是共時(同處于某個時代)的暫時借用現象,在某個詞義上通假字不能完全取代被通假字的地位而成為記錄這個詞的正字;而由假借構成的古今字則是曆時(前後不同時代)的永久性的借用現象,在某一詞義上,借字(今字)完全取代了被借字(古字)的地位而成為記錄這個詞的正字。例如“早”與“蚤”是通假字,在早晚這個詞義上,“蚤”隻能在某一時代暫時借用為“早”,并不能最終取代“早”而成為記錄“早”這個詞的正字。“見”與“現”是由假借構成的古今字,在“顯現”這個詞義上,自從“見”把相應的兼職借給現字以後,“現”在後世便完全取代了“見”而成為記錄“顯現”這個詞義的正字。

二、通假字及其産生原因

(一)通假字的内涵

通假字是文言文學習中的一個重點,也是一個難點。古字通假是文言文裡常見的現象。閱讀文言文,不明了古字通假,隻照字面意思理解,往往會解釋不通或者解錯句意。即能否識别出通假字直接影響到對文本的解讀。那麼什麼是“通假”?

所謂通假,“通,就是相通、通用;假,就是借。通假,又叫通借,就是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本字”。[6]所謂“本字”,是指造字時,表示某種特定意義的那個字。使用時由于種種原因,在使用時有時不用本字,而借用另一個意義本不相關的、具有音同或音近特點的字來替代它,這就形成了通假。用來替代本字的字就叫做通假字。

通假字産生很早,甲骨文、金文中就有通假字存在。秦漢時期的典籍中通假字特别普遍。錢玄同在《漢字革命》中說:“周秦諸子、史記、漢書、漢碑等等,觸目都是假借字”。[7]隋唐以後,大量通假字仍在沿用,同時又産生一些新的通假字。

(二)通假字産生的原因

1、漢字自身的性質特點

大家都知道一個漢字是一個音義結合體,每一個漢字,在造字之初,都是根據一定的意義制造出來的。人們在用字時會根據語境、意義來選擇自己需要用的字。但是“漢語的音節,古今卻隻有一千多不到二千個”,[8]而漢字的形體,在許慎的《說文解字》中就已經有9353個了(不包括重文)。到《康熙字典》中,更收有漢字四萬七千多個。漢字的形體(不同形體代表不同的意義)與音節之間的矛盾現象,造成了同一音節可以用幾個不同形體的漢字來記錄,有的甚至可以用幾十個乃至上百個不同形體的漢字來記錄。這就使書面上有把“早”寫成“蚤”,把“簡”寫成“柬”的可能,也就是出現了據音用字的現象。

換句話說,就是寫了一個别字。這種别字有的沒有得到社會承認,有的得到了社會的承認,約定俗成,就成了普遍使用的通假字。由此可知:通假字的産生,是漢字的表意體系(據義用字)同它自身的職能(記錄語言的書寫符号)相矛盾所決定的。漢字同它自身的基本職能的矛盾,是通假字産生的直接的、根本的原因。

2、訛誤和就簡

通假字在先秦典籍中最為盛行。秦始皇焚書坑儒之後,古書幾乎都被燒光。到漢代,相當部分書籍都是憑一些讀書人的背誦、記憶重新寫出來的。由于當時背誦者隻記住讀音,未記住其字形,書寫者往往會因方言的差異或其文化程度的影響導緻記錄時将同一個字記錄成不同的形體。古人認為語言憑借聲音而存在,強調既有此音,即表此義,聞者聽音則知義,因而古人在記錄時往往依據聲音來記錄。清代學者王引之在《經義述聞》就這樣說“訓诂之要,在聲音不在文字。”這種傳遞方式與漢字的表意體系是相矛盾的,因而在傳遞中便頗多訛誤。如“距關,毋内諸侯,秦地可盡王也”(《鴻門宴》高中語文第二冊)中将“拒”寫為“距”等等。

另外,漢字繁多的字形比字音更難記,導緻書寫人常常用簡便易寫的同音或音近的字來代替。這種就簡,也是産生通假字的一個原因。有一種說法,認為先秦時代字少,不夠用,所以才有通假,這種說法是不正确的。先秦時代比後代字少,這是事實,但是由此而造成的應該是假借而不是通假。通假必須兩個字都有,放着本字不用,卻用一個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因此,通假字不是由于字少造成的。

唐宋以後,一般隻沿用古已有之的通假字,不再另造新的通假字了。如果寫了,便會被認為是寫“别字”,社會上不再予以承認。這種情況告訴我們:通假字的産生有它的時代性和社會性,特定的社會曆史,是通假字産生和存在的客觀條件。

三、古今字和通假字的區别

古今字和通假字,從這兩個術語的字面意思來看,二者似乎不難分辨,但在實際運用中卻十分容易混淆。其重要原因是兩者的語音相同或相近,意義也有間接聯系。如“取”和“娶”,在洪成玉的《古今字》和高中語文教材的文言文注釋中都認為它們是古今字,但在高啟沃的《古籍通假字選釋》中卻明确注明為通假字。

從理論上來說,古今字和通假字兩者有着明顯的區别。

(一)時間上的區别

古今字是漢語同詞先後異字現象,是漢字發展演變過程中由孳乳産生的一種文字現象,是漢語中的某個詞在不同的時代先後産生的不同的書寫形式。故古字與今字不處在語言發展的同一曆史平面上,它們具有先後相承的關系,是曆時的文字現象。如高中語文第二冊《過秦論》中:“天下雲集響應,赢糧而景從。”的“景”,它的今字是陰影的“影”,在先秦兩漢的著作中幾乎都寫作“景”。許多研究《說文》的人提到,東晉葛洪編的《字苑》才收有“影”字。

通假字中的本字和借字是一對相對的概念,失去任何一方,也就不存在通假問題。因此,通假字中的本字和借字必須以兩者同時存在為前提,是共時的關系。如沒有“蚤”字,就無從假借為“早”(《鴻門宴》高中語文第二冊)。

(二)意義上的區别

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存在着意義上的聯系。上古字少,一個字往往承擔着多項記詞職務,為了減少其兼職,後世便另造新字來分擔,母字與後造字構成古今字。故而,有的今字表古字的本義,有的今字表古字的引申義,有的今字則表古字的假借義。

而通假字就是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本字,其本字和借字并無意義上的聯系,隻借其音同而已。如“将帥二三子夫婦以藩”(《勾踐滅吳》高中語文第一冊)中的“帥”,其注釋為:“帥,同‘率’。”《說文》:“帥,佩巾也。”而率在《說文》中釋為:“率,捕鳥畢也。象絲罔。上下其竿柄也。”可見,“帥”和“率”的初始意義毫無聯系,但在《古代漢語詞典》中,“帥”的第④項意義“通‘率’,率領、帶領。” [9]由此說明,它們應為通假字。

(三)字形上的區别

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存在着造字相承的關系。絕大多數的古今字都是以古字為基礎,增加或改換偏旁(一般是增加或改換形符、保留聲符)而造的新字,如知智、景影、昏婚、取娶、免娩等。加上意符,主要是從視覺上區别于古字,而古字和今字的共同部分仍然是古字。

通假字就不同,它的本字和借字之間不存在造字相承的關系,多數本字和借字在形體上毫無共同之處。如蚤早、要邀、有又等。有的通假字在本字和借字的字形上雖然存在着相同的部分,如距拒、措錯等,但共同部分都有各自原有的聲符,意符不僅相去甚遠,而且也都是各自原有的。

(四)功能上的區别

從功能上看,古今字與通假字之間存在着“造字”和“用字”的區别。古今字屬于造字法範疇。古今字的産生與發展,同漢字的形、音、義三方面都有聯系,尤其表意成分作用最大。因為大多數今字都是在古字的基礎上通過增加或改變形符而産生的新字,直接影響到漢字數量的增加。可以說,古今字的産生是一種簡易的造字方法。

通假字屬于用字法範疇。因為不管通假字使用的範圍多廣,次數多頻繁,從總體上來說并沒有增加漢字的數量,也不影響漢字形體與意義的發展。它隻是對具有音同或音近的特點的字的運用而已。

基于以上認識,我們認為:古今字與通假字可以從時間、意義、字形、功能四個方

面去辨析。筆者就以上觀點對高中《語文》[10]文言文注釋中的古今字、通假字進行辨析,發現在這兩個概念的區分上,大多數是嚴格的。大凡通假字,注釋都用“通”來标明,大凡古今字,都用“同”來标明。但注釋中仍然存在着混淆的古今字、通假字。

四、辨析高中語文文言文注釋中混淆的古今字、通假字

高中《語文》文言文注釋中的古今字、通假字共有111個。其中,以“×通×”注釋的通假字有75個,占總數的68%;以“×同×”注釋的古今字有21個,占總數的19%;以“×通×”注釋的古今字有5個,占總數的6%;以“×同×”注釋的古今字有3個,占總數的3%;以“×通×”注釋的特殊用字1個,占總數的1%;以“×通×”和“×同×”均注釋過的字有3個,占總數的3%。

(一)以“×通×”注釋的古今字

1、共供

“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燭之武退秦師》高中語文第一冊86頁注釋25)

課文注釋:“共,通‘供’,供給。”按:《說文》:“共,同也。”《古代漢語詞典》中“共”有3 個讀音: ①ɡònɡ②ɡōnɡ③ɡǒnɡ。其中“ ②ɡōnɡ”有3 個義項:1) 供給、供應。後作“供”,《漢書·王莽傳下》:“共酒食,具資用。”2) 通“恭”,3) 古地名。《說文》:“供,設也。從人共聲。一曰供給。”《古代漢語詞典》:“供ɡōnɡ”, ①供給,供應。②通“恭”。“共”是個多音多義字, “供”隻承擔了“共”的部分義項,二字産生時間有先後,詞義有包容,讀音相同,據此,“共”、“供”為古今字。從字形上看,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礎上增加意符而成,存在着造字相承的關系,亦可判定它們是古今字。

2、說悅

“秦伯說,與鄭人盟。”(《燭之武退秦師》高中語文第一冊87頁注釋2)

課文注釋:“說,通‘悅’”。按:《說文》:“說, 說釋也。從言兌聲。一曰談說。”先秦兩漢古籍中,表示愉悅義,“說”、“悅”并用。《說文》不收“悅”字。《說文解字群經正字》:“《漢書》一部,凡讀為悅之字,皆作‘說’”。《國語·周語》韋昭注:“說,古悅字。” 據此,“說”、“悅”為古今字。就構形而言,“說”從言兌聲,“悅”從心兌聲,均為形聲字,其區别就在于意符不同,有話說出來則心悅,故改變“說”的意符使之從心,字義更加明了。說與悅是一對古今字。

3、知智

“失其所與,不知。”(《燭之武退秦師》高中語文第一冊87頁注釋9)

課文注釋:“知,通‘智’。”按:《說文解字注箋》于“知”下“箋曰:‘智慧,即知識之引伸,故古祗作知。’”又于“智”下“箋曰:智慧者,即知識之謂也。古書多以知為智。”故在表示知識、智慧意義上,“知”和“智”應為古今字。

4、景影

“天下雲集響應,赢糧而景從。”(《過秦論》高中語文第二冊94頁注釋2)

課文注釋:“景,通‘影’”。影子的“影”,古寫作“景”。《說文》:“景,光也。”段注:“日月皆外光,而光所在處,物皆有陰。光如鏡,故謂之景。”《廣雅》雲:“‘晷柱挂景’并是也。至晉世葛洪《字苑》,旁始加彡 ,音‘於景反。’”由此可知,景早于影出現,影是從景中分化出來的代表陰影義的分化字。從字形上看,它們屬于在古字基礎上增加偏旁的那類古今字。

5、直值

“市中遊俠兒得佳者籠養之,昂其直,居為奇貨。”(《促織》高中語文第四冊169頁注釋10)

課文注釋:“昂其直,擡高它的價錢。直,通‘值’”。按:把“直”當作是“值”的通假字是錯誤的。“直”的本義是“正”、“直”,同“歪”、“曲”相對,引申雙方正面相對,相遇也為“直”。再引申為物與價錢相當、相對等,這便是“直”的“價值”、“價錢”義。《說文》:“價,物直也”。段玉裁注:“古字例以直為值。”《戰國策·齊三》:“像床之直千金。”《漢書·食貨志》:“增減其賈直。”此義直到唐代前隻用“直”不用“值”。

“值”的本義是措置、安放。《說文》:“值,措也。”且《說文》中“值”、“置”、“措”互訓,可證三字同義,皆措置義。因後代多用“置”表措置義,“值”才通借為“直”表價值義。由上可知:“值”并非價值義之本字,它的價值義的産生遠遠遲于“直”字,“直”與“值”在“價值”義上存在着先後相承的關系。故“直”與“值”不是通假關系而是同音假借構成的一對古今字。教材注釋“直,通‘值’”是欠妥當的。

(二)以“×同×”注釋的通假字

1、辯辨

“徑流之大,兩涘渚崖之間,不辯牛馬。”(《秋水》高中語文第一冊108頁注釋5)

課文注釋:“‘辯,同‘辨’”。按:古時“辯”與“辨”互為假借。①“辨”假借為“辯”,治理,辯論,巧于言辭。《說文》:“辯,治也。”《禮記·王制》:“論辨然後使之。”《莊子·齊物論》:“既使吾與若辨矣”。“辨,一作‘辯’”。②“辯”假借為“辨”,辨别、分别。《說文》:“辨,判分也。”《禮記·樂禮》:“男女無辯則亂。”《校勘記》:“《文選》辯作辨。辯,理也。辨,别也。經典通用。”由此可知,“辯”和“辨”在時間上是共時關系,在字形上亦無造字上的相承關系,且兩者的互換運用并沒有增加漢字的數量。故,“辯”和“辨”是一對通假字。

2、帥率

“将帥二三子夫婦以藩。”(《勾踐滅吳》高中語文第一冊89頁注釋26)

課文注釋:“帥,同‘率’”。按:“帥”、“率”古通用。阮元《經籍籑诂》:“古文帥皆作率。”《儀禮·聘禮》:“帥大夫以入。”鄭玄注:“古文帥為率。”《荀子·富國》:“将率不能則兵弱。”又“和齊百姓,使人不偷,是将率之事也。”《孟子·萬章上》:“舜南面而立,堯帥諸侯南面而朝之。”《史記·樂書》:“将率之士。”《索隐》王肅注作“将帥”。

由此可知:在時間上,“帥”和“率”是在同一曆史時間通用的,不存在先後關系,是共時的;在字形上,“帥”和“率”毫無相似之處,不存在造字的相承關系;在功能上,兩者的運用是屬于互相通假,并未因此而産生新的漢字,對漢字的總體數量沒有影響。故,“帥”和“率”是一對通假字。

3、頒斑

“頒白者不負戴于道路者”。(《寡人之于國也》高中語文第一冊103頁注釋5)

課文注釋:“頒,同‘斑’”。按:古時在“頭發花白”的義項上“頒”、“斑”通用。《孟子·梁惠王上》:“頒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禮記·祭義》:“斑白者不以其任行乎道路。”《漢書·食貨志》作“頒白”。由此可知:“頒”和“斑”是在先秦時期就是通用的,不存在母字與分化字的關系;在字形上,它們沒有相同的部分,也就不存在造字的相承關系;在功能上,兩者的運用是屬于互相通假,并未因此而産生新的漢字,對漢字的總體數量沒有影響。故,“頒”和“斑”在“頭發花白”這一義項上是一對通假字。

(三)特殊用字

課本中有些既非通假關系又非古今字,但教材仍将其歸為通假字,如:倍背。

“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鴻門宴》高中語文第二冊97頁注釋11)

課文注釋:“倍德:忘恩。倍,通‘背’”。按:《說文》:“倍,反也。”段玉裁注:“此倍之本義。”即本義為:“背叛、違背”。《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倍奸齊盟。”孔穎達疏:“倍,即背也。違背奸犯齊同之盟。”《禮記·大學》:“上恤孤而民不倍。”鄭玄注:“民不倍,不相倍棄也。”是以“倍”字雖有“背叛”之義,并非從“背”假借而來,而是其本字本用。

至于“背”,本義為“脊梁”,将士交戰之時若以背示人,則為叛逃之征,由此引申出“背叛”的意思。這就是說,“倍”有“背叛”義,“背”也有“背叛”義,其得義各有不同,彼此雖可同義,但并無假借、引申等關系。故“倍”和“背”的既非通假關系又非是古今字。教材注釋“倍,通‘背’”是欠妥當的。

(四)同一字在不同課文注釋用字不同

1、反返

“必勿使反。”(《觸龍說趙太後》高中語文第一冊95頁注釋6)課文注釋:“反,同‘返’”。

“則必餍酒肉而後反。”(《齊人有一妻一妾》高中語文第五冊163頁注釋5)課文注釋:“反,通‘返’”。

兩處注釋用字不同。按:返回的“返”,古寫作“反”。《說文》雖收有“返”字,并解釋為“還也”。但《說文通訓定聲》認為“經典多以反為之。”《詩經》中無“返”字,返回義都寫作“反”。如《鄘風·載馳》:“不能旋反。”《衛風·氓》:“不思其反。”《左傳》、《論語》、《孟子》等書均無“返”字,返回義也寫作“反”。故“返”字是後起字。

從字形上看,“返”以古字“反”為基礎,增加意符而成,存在着造字相承的關系。故而可以判定“反”和“返”是一對古今字,應該用“×同×”來注釋它們。

2、已矣

“無能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高中語文第一冊86頁注釋12)課文注釋:“已,同‘矣’”。

“既然已,勿動勿慮,去不複顧。”(《種樹郭橐駝傳》高中語文第二冊118頁注釋26)課文注釋:“已,通‘矣’”。

“放辟邪侈,無不為已。”(《齊桓晉文之事》高中語文第五冊157頁注釋6)課文注釋:“已,通‘矣’”。

同一字,同一用法,課文注釋用語不同。按:《說文》:“矣,語已辭也。”《秦本紀》:“往無及已。”《蘇秦傳》:“則齊可亡已。”在字形上,“已”和“矣”毫無關聯,更說不上有造字相承的聯系,故而,“已”和“矣”是一對通假字。“已”通“矣”,用于句末表肯定的助詞,相當于現代漢語的“了”或“啦”。

3、網罔

“及陷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齊桓晉文之事》高中語文第五冊157頁注釋8)課文注釋:“罔,通‘網’,這裡作動詞,張開羅網捕捉,這裡是陷害的意思。”

“及罪至罔加。”(《報任安書》高中語文第六冊94頁注釋1)課文注釋:“罔,同‘網’”。同一字,不同課文,注釋用語不同。

按:在《現代漢語小詞典》中,“網”有五個義項:①用繩線等結成的捕魚、捉鳥的器具;②像網的東西;③像網一樣的組織或系統;④用網捕捉;⑤像網似的籠罩着[11]。而“罔”有兩個義項:①蒙蔽;②沒有。由此可知,“網”和“罔”沒有意義上的關聯,僅僅存在着語音上的相似,故二者為通假字,應用“×通×”注釋。

五、結語

綜上所述,要分辨古今字和通假字要把握四方面:1、從字形上看,通假字之間的形符無繼承關系,而古今字大多通過增減或改換形符而成。2、從時間上看,古今字存在着時間上的先後差異,而通假字不存在。3、從字義上看,古今字中古字與今字的字義有一定的聯系,而通假字無。4、從功能上看,古今字的産生直接增加了漢字的數量,而通假字的産生不增加漢字的數量,也不影響漢字形體與意義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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