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給篆刻學習初學者列了四方面的學習内容,分别是:篆刻史,篆刻人物,篆刻技法,篆刻雜識(工具、印論等)。前段時間一直在寫篆刻史及篆刻人物,有的群友就找到我跟我說,這些東西虛得狠,你有時間多寫寫技法吧,畢竟,篆刻的實際操作技法才是最重要的。盡管我對這種不打篆刻史基礎就直奔技法而去的學習方法不認可(因為篆刻學習,很多極重要的藝術細節包含在篆刻史之中,比如,不學篆刻史,就不知道某個曆史時期為啥會出現某個人物的某種刀法和技法特征,不學篆刻史,就不知道某種印式的特征,也不知道這種印式為啥會出現在某個曆史時期等……而這些内容,做為一個想要系統學習篆刻的人來說,是相當重要的。),但是,篆刻技法始終是繞不過去的學習篆刻的重中之重,因此,打從今天這一篇,我們開始把篆刻技法的各個細節詳細解說一遍,
如果你是篆刻初學者,請一定記清楚下面這些,劃重點了啊:
篆刻技法包括大緻以下七個方面的内容:
1、字法2、篆法、3、章法、4、刀法、5、邊款法、6“做印”法(文雅的叫法稱“潤飾法”)、7、钤拓法
(西漢“成臯丞印”)
馬援還向光武帝推薦了“曉古文字者”,以“事下大司空,正郡國印章”,可見,在漢代已經非常重視印章的文字重要性,甚至用專人來負責印章文字的“正”确性。
到了文人篆刻時期,因為文人直接參與印章制作,文人們更是重學術甚于重藝術,他們更加講究文字的正确性、規範性,明代大篆刻家何震常說“六書不能精義入神,而能驅刀如筆,吾不信也”所以,他才能做到“主臣印無一訛筆,蓋得之文國博居多”。(周亮工《印人傳》)言下之意,正是因為何震跟着文彭長期的學習,對文字學功夫深厚,他的篆印水平才會那樣高。我們基本上也可以斷定何震之所以後來為很多人追随,追随學習的也是大多是他篆書文字方面的學問,他也正是因為篆書文字字法的熟練,也進而導緻他章法、刀法上的從心所欲。
回到我們的創作,篆刻字法正确性和規範性的标準是什麼呢?
就是我們在選擇印文用字的時候必須是有所本,,有依據,有出處,就算不得已必須造字,也必須有所依據。比如黃牧甫在他的作品中,經常見到他會在邊款中注明,印中的某個字來自哪裡:
(黃牧甫刻“萬金”及邊款)
邊款裡寫“萬,篆見魯大司徒匜,牧甫仿”
(黃牧甫刻“克明長壽”及邊款)
邊款裡寫道:“缪篆分韻有孟明、張明印”。這是用來說明這個“明”字的出處。
優秀的篆刻作者往往在邊款裡注明印面文字的某字來源于某處。這在大量的當代作品裡也時常見到。
但是,有沒有所謂的字法“基本法”呢?答案是:有!篆刻界公認的篆字字法最高準則是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所總結出來的“六書”原則,注意,這裡有個概念要講清楚,這個最高準則是《說文解字》總結出來的“六書”原則,而不是《說文解字》本身。
(《說文解字》書影)
關于“六書”,之前我專門寫過一篇文章,有興趣的可以找來一看(具體見我的三個小布丁)。所謂的“六書”是指的漢字的六種造字方法,篆刻學習者要對這六種造字法有詳細的了解,而不是拿《說文解字》所收的9353個漢字的寫法為字法死标準,《說文》上有的字就是正确的,《說文》上沒有的字就是錯誤的,這是狹隘的字法思想,“六書”為規範篆刻用字提供了一整套原則和方法,根據這些規則,都是符合文字學規律的,也都是可以入印的。這也正是所謂的“六書精義入神”。
浙派宗師丁敬認為,《說文解字》是學術性的,而篆刻是藝術性的,“說文篆刻自分馳”(丁敬《論印詩》),說文解字中的字法跟篆刻中的字法是兩條路上跑的車!也正因此,丁敬才成為創新開派的藝術大師。
顯然,“六書”有強烈的學術性性質,這是一般的篆刻學習者在短時間内無法掌握的,于是印學家們想了一些辦法,徐堅在《印戋說》裡寫道:
六書深微奧窔,非旦夕可企,不得已,請以秦漢遺印為終南捷徑,庶幾得所從入,若舍是他求,便堕外道。
除了《說文解字》的六書規則,他認為,秦漢古印裡用過的字也是很好的字法标準,這也是清代以來《缪篆分韻》《玺文彙編》的原因,現在我們學習篆刻,圖書市場上的《缪篆分韻》《漢印分韻》《漢印文字徵》,這些圖書是我們在每次創作時的字法依據。
(《漢印分韻》《漢印文字徵》書影)
(《漢印分韻》内頁)
當然,目前我們在當下的圖書市場上還可以發現很多綜合式的篆刻字典,初學者創作作品時,最好是查一下這些專業字典,以保證印面字法的正确性。
2、統一性原則
中國的篆書,是中國文字中存在的時間跨度最長,形式跨度也最大的字體,但又因它在秦漢之後就脫離實用,它的總字數又少于後起的隸書、楷書文字,再加上時間跨度因素,同一時期、同一風格的篆書文字更少,這就出現兩個問題:
(1)某些文字根本找不到篆書字體;
(2)某些文字雖然在字典裡也能查到,也是同一時期的篆字,但它們在風格上卻不能達成統一,不同風格的篆字放在同一方印裡顯然不能達到應有的藝術效果。
找不到這個字怎麼辦呢?
通常的解決辦法對是對已經有的文字進行拆分、組合以現有文字組成新的需要的文字用來入印。
同一時期的篆字,風格不能達成統一怎麼辦呢?
通常的解決辦法還是”六書“,即對能查的字進行統一化“印化”處理,對查到的字進行調整、重塑、增損,以鑄就統一于個性的印文格局。
當然,還有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并行于以上兩個問題中,即:創作不同印式的作品,需要選取相應的篆體字,不能随意混雜、更改。
甘旸在《印章集說》中說:
如各朝之印,當宗各朝之體,不可混雜其文,以更改其篆,近于奇怪,則非正體。今古各成一家,始無異議耳。
比如,我們創作古玺格式的印章,那麼我們采用的就是古玺文篆書文字;如果我們創作漢印格式的印章,我們采用的就是漢缪篆篆書文字;如果我們創作元朱文格式的印章,我們采用的就是小篆篆書文字……總之,我們要力求創作的印章,每一方中的篆書文字都是格調統一。
這中間又有一個知識點:印式,以前專門寫過這方面的文章,有興趣自己找來看。
(古玺印式的印“右司馬”)
(趙之謙刻漢印印式的印“趙之謙印”)
(鄧石如刻元朱文印式的印“江流有聲,斷岸千尺”)
當然,這樣的說法也有問題,它保持了印文的純潔性,同時就會顯得過于保守拘謹,使創作的自由度大受局限,就像詩歌的格律,要想寫出好的律詩,必須懂得詩歌的格律,并依照格律進行創作,但格律有時候又會限制詩人的發揮。所謂“以韻害意”,于是,有些印論家對此要求有所松動,徐上達在他的《印法參同.字法類》中說:
篆非不有本體,乃文武惟其所用,而卷舒一随乎時,須錯綜斟酌,合成一個格局,應着一套腔版,才信停當。
這種說法顯然使創作更加靈活了,隻要通過字法的安頓,最終達成格局的統一,就算合理的,比如我們看鄧石如的作品:
(鄧石如刻“覺非盦主”)
其中的“主”字是金文的寫法,顯然與其他字并非出自同一個篆書體系,甚至不同的篆書文字體系的文字,還在章法上為印章的藝術效果增色不少,因此,對于篆刻創作,我們在選字用字的時候要注意入印文字的格調氣息統一與和諧。一個篆刻學習者在字法方面應具備這樣的修養:在保證字法統一性的前提之下,對龐雜的古文字和曆代印章、篆刻的用字體系全面了解和掌握,并且要把這些東西爛熟于胸。也隻有這樣,我們在創作自己的作品時,就可以對篆書字法運用自如。
3、典雅性原則
學篆刻,腦子裡一定想着這件事,篆刻是一種以古代玺印為母體、為典型的藝術,古典的反面就是新奇纖巧,平常大家在一起讨論某印字法不夠“古”說的就是指的這件事。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字法重點,我們在各種電腦字庫裡找的字為啥刻到印章裡不好看,原因就在于那些字,太“新”了,不夠“古”不夠“典”,而篆刻這門藝術,說白了,是古典的不能再古典的藝術。要想把篆刻學好,我們需要不停地跟那些“古”的東西打交道。
我們為什麼要去查古印章裡的字用在我們的創作裡,是因為這些字規範,正确,但更重要的是,這些字夠“古”,用這些字更能體現出我們的學術素養,一方印章一定要帶有古典氣息的學術味,我們的作品才真的是篆刻,而不是現代的某種設計品或工藝品。
我們前面講過篆刻史,秦漢印章之後,為啥到了經濟文化更加發達的唐宋時期,印章反倒退步了呢?
甘旸說得好:
“唐之印章,因六朝作朱文,日流于訛謬,多曲屈盤旋,皆悖六義,毫無古法。印章至此,邪謬甚矣。宋承唐制,文愈支離,不宗古法,多尚纖巧,更甚制度,或方或圓,其文用齋堂館閣等字,校之秦漢,大相悖矣。”
(唐”中書省之印)
(宋“禦府圖書”)
顯然,到了唐宋,印章不“古”了,秦漢印章中的古質典雅的姿态更接近于漢字初造字時的初始狀态,而這種姿态更具有文字的古典樸素之美。唐宋印章因為變成大面積朱文,為了填補印面中空白的地方,又額外增加筆畫填充補滿空白,最終直至産生“九疊篆”,這顯然是脫離“古”典姿态的取向,不古,因此不美,畢竟,篆刻是以“古”為美的。
那我想設計的巧妙一些,難道不行嗎?
主要看氣質,當然可以。字法的典雅性要求,主要是對印文氣質上的要求,它不在乎“字”,而在乎“法”,有了正确的“法”,就算是鳥蟲篆、疊篆一類的設計性、裝飾性很強的文字,一樣可以表現出強烈的典雅意味。如:
(汪關刻“汪關私印”)
(漢印“王武”)
4、豐富性原則
回顧篆刻史,我們知道,在鄧石如之前,印人們學習和創作篆刻,印文用字主要來源于古代玺印,這保證了字法方面的正确性和統一性,甚至典雅性也沒有問題,但是久而久之,大家發現,刻來刻去,某些字用某種刻法成了生搬硬套的規則,創作大受約束,大家刻來刻去,不過是比較大家誰刻的更認真,誰刻得更細緻,篆刻的藝術性湮滅在精益求精的工藝化傾向中,于是,到鄧石如這裡,他開始把書法用字搬入印面,開創了“印從書出”的篆刻創作方法,文人們的篆刻字法取材眼界大開,由此轉入了豐富的字法取材階段,這個時候,創作者要解決的是這些帶有個人面目的書法進入印面的“印化”問題。我們甚至可以說,鄧石如和吳讓之們之所以成為“印從書出”的宗師級人物,他們的突出貢獻,就是解決了書法用字進入印面的“印化”問題。
(鄧石如刻“侯學詩印”)
(吳讓之刻“觀海者難為水”)
既然每個人寫的字都可以通過“印化”進入印面,并達成非常好的藝術效果,那麼,古碑刻文字呢,青銅銘文呢?權诏文字,鏡銘、錢币文字呢,石鼓文字呢,瓦當文字呢?
于是,有了趙之謙、吳昌碩,黃士陵、齊白石們的“印外求印”,他們把以上所提到的這些文字存在形态中的文字拿出來,加以充分調整、美化、“印化”後,創造出了豐富多彩的近現代篆刻藝術。
(趙之謙取法漢磚文字刻“鄭齋”)
(吳昌大碩取法石鼓文的“雷浚”)
(黃牧甫取法金文的“萬物過眼即為我有”)
(齊白石取法碑刻的“中國長沙湘潭人也”)
由此推而廣之,是不是隸書、楷書、草書都可以入印了呢?再推廣,是不是英文也可以入印了呢?我們說,這肯定是可以的,但這時的印章作品,還能稱作“篆刻”麼?
(葉璐淵的“黃龍逭署”你一定想到了魏碑)
(錢君匋刻“華約瑟”明顯是草書啊)
(吳頤人的“阿Q正傳”,Q字好Q啊)
字法的四個原則講完,有的朋友會說,四個原則聽完之後,發現原則多了就成了“沒有原則”了。其實,我們對于篆刻不同的學習階段,要參照不同的字法學習原則,在最開始的學習階段,還是查字典,臨古印,多學摹印篆、缪篆這些經典的秦漢印文字,在學流派印階段,又應當在《說文解字》上深下一下字法功夫。而到了學習到一定層次之後,顯然是可以“亂來”一下的,擴大自己的字法取法範圍是可行的。
我們試想,如果趙孟頫在提倡複“秦漢”古制的時候,他如果嚴格守着摹印篆和缪篆的古制,而不是創造性地将小篆改造入朱文印,哪兒還有現在這麼流行的元朱文印呢?
(【布丁說篆刻】之28,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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