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的事,說不清,道不明,差一步就是錯過,不緊不慢,不慌不忙的一步,恰好在對的時刻遇到對的人,就是正緣到了。
50後父母那代人,流行先結婚後戀愛,多數如此,離婚率很低。
那時候,未婚女子絕大多數都是處女,男子多為處男。
新婚之夜,彼此之間融為一體,體會到的是發自内心的幸福感,健康的青年男女,多數都感到很般配。
新時代,參照非誠勿擾,多數男女婚前談過兩三段戀愛,更有人談過8段戀愛。有的人上學的時候就開始談,沒成功,工作後又談,談兩年戀愛,彼此了解了之後,就結婚。
也有的人,沒談過戀愛,工作幾年後,婚姻大事的議程就納入正軌。
在這個愛情速食的年代,有的人缺乏了解,就礙于沒時間沒精力,考慮到可以先結婚後戀愛的婚姻方式。
在初戀之時,婚前戀愛之時,男女雙方很多都幹柴烈火,越過紅線,偷食禁果,為愛失身,試婚,成為新潮流。
有相當多的人婚前懷孕,不在意家境情況,門當戶對,奉子成婚,受到雙方父母的支持 ,結婚亦是雙喜臨門。
也有的緣分不到,雖說女方懷孕了,因為彩禮錢的緣故,因為男方家窮的緣故,因為男方不被女方父母看好,擔心自家閨女不受尊重、受委屈,要求閨女流産,棒打鴛鴦,拆散一樁婚。
先結婚後戀愛的倆人,如果女方不是處女,男方為處男,男方認為女人不守貞節,心裡嫌棄,有點矛盾,選擇離婚分手的不在少數。
還有的男士,自己不是處男,要求自己的新娘是處女。
而女方大多數不在乎男人是不是第一次,是否為處男。
當今社會,婚前不試婚不試愛,也許雙方有一些重大疾病可能不當回事,隐瞞對方,不知道不了解,或者知道了之後,權衡再三,覺得不要緊。
比如一方或雙方,沒有生育能力或患有其他重病,婚前沒有說明白,隐瞞了實情,導緻離婚的也大有人在。
由此可見,戀愛有風險,結婚需謹慎。在新時代,先結婚後戀愛的閃婚方式,未必像我們想象的那般浪漫,可能會閃着腰,可能離婚指數高,會痛徹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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