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馬先生來到車管所市民業務大廳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業務,工作人員在受理時發現系統提示:該駕駛人存在注銷記錄,不可辦理當前業務。
工作人員核查後發現:馬先生的駕駛證初領日期為2016年4月21日,在2016年9月10日,馬先生的駕駛證上有一條現場處罰: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無牌機動車。工作人員告知馬先生:您在實習期内有一條無牌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共計18分,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162号)中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内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您的駕駛證需要被注銷,不能辦理期滿換證了。馬先生激動的說道:不是說考科目一就可以恢複嗎?怎麼還要被注銷?經過工作人員的一番耐心解說後,馬先生才恍然大悟道:原來實習期記滿12分和平時記滿12分不一樣啊。
關于駕駛證滿分
有很多駕駛員也分不清楚
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首先,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内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其次,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
溫馨提示
1.關于滿分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滿12分的,應當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應當參加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七天,每次滿分教育的學習天數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三十天,每次滿分教育的學習天數最多一百二十天.
2.關于滿分考試: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滿12分的參加考科目一理論考試,滿24分的參加科目一理論考試、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滿36分的參加科目一理論考試、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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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車管所
編輯/李府聯 審核/喵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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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交警,暖心的政務雙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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