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道喜新厭舊乃人之常情,相看兩不厭的也許真的隻有敬亭山了。果真如此嗎?不談感情,就說這對事物的新鮮感吧,再喜歡的東西,時間久了,也就慢慢的不喜歡了,很多東西就是開始的時候,寶貝一樣的收藏起來,收着收着就忘了,等到想起來的時候,就覺得該斷舍離了,該送人的送人,該送回首站的送回收站了,甚至于有的東西隻能當做垃圾扔掉了,以至于會百思不得其解,當時是怎樣的一種心情,會喜歡這樣的東西。這大概是人的通病,喜新厭舊,當然很多時候這個詞是被當做貶義詞來使用的,可是我覺得不盡然。喜新厭舊不用把它妖魔化,那件東西,在當時給自己帶來的心情和體會就是他的價值了,這世間本就沒有永恒,又何必去強求某一物呢。
我本就是一個不喜歡被人或者物左右的人,對于感情暫不想談,因為覺得自己控制不了自己感情,倒是被感情支配的像個傻瓜還樂此不疲引以為傲呢,但是對于物,所以一定是要占據主導地位,萬不能再被左右的。比如好看的衣服,有喜歡的從小時候開始,那就一定要得到的,不然會念念不忘,得到了也就沒有什麼執念了。我媽說其實這也是一種執念,你何必非要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呢?我說得到了就可以支配了,不用收他的支配了,不是占據了主動權嗎?老媽說這真的是謬論。謬論也好,歪理也罷,在能力範圍允許的情況下,又有何不可呢?人生能讓自己快樂的事情真的有那麼多嗎?既然沒有,為何遇到的時候不好好把握呢?正如魯迅先生所說“地上本沒有路,走得人多了,自然就成了路”。既然如此,為什麼就急着否定我呢?我得到了自己喜歡的衣服,可以心情愉悅,可以好好學習,又有什麼不對呢?
至于吃的東西,老媽說我從小就是個讓人頭疼的孩子,因為一旦喜歡吃什麼,就每天每餐都要吃,直到吃夠了為止。小時候的事情記不清楚了,但是對于喜歡吃的東西,确實是一旦遇到合胃口的,就一直點,直到吃吐了為止,再重新選擇另外一種替換。媽媽說你這樣容易偏食,可是我覺得靈魂滿足啊,吃吐了沒有挂念,好讓自己轉身,潇灑的道别,去重新尋找更合适的替換。老媽說我太過古闆執念,有什麼不好呢,難道這世界上就有健康的食譜,讓每個人都會喜歡?正如牆破了需要有水泥磚頭去修補,衣服破了需要用布匹去修補,可是人生病了卻要用各種中西藥去修補,難道身體是中西藥做成的不成?所以我喜歡吃的東西讓我愉悅就好,我也有經常換,不過是周期長短罷了,心情愉悅是身體健康最好的良藥,為何不服,難道要用中西藥去填滿?
就像最近二姨種的韭菜,告訴我北方的煎餅,碼頭的鹹菜,和她種的韭菜自己做的臘肉超級搭配。我嘗試了,把韭菜清洗幹淨,放進煎餅裡面,擺上鹹菜臘肉,第一口的時候,感覺特别的鮮,把所有大廚的招牌菜都比下去,心情愉悅的就仿佛置身雲端。于是就連着吃了三天,到第三天的時候,鮮字沒了,味同嚼蠟一般。心中那股念念不忘的火苗也熄滅了,懷念熱氣騰騰的小炒亂炖雞翅排骨面。但是我知道自己,所有一次吃膩的東西,過了一段時間,就仿佛一個新朋友一樣,又闖進我的視線,帶來好像從未有過的味覺盛宴不知道這個是什麼原因呢?我不想知道,不去思考,遇到好吃的還是一直吃到吐為止,盡管老媽身邊的人,吐槽過我很多遍,心情愉悅就好,無傷大雅,不妨礙别人,難得有點小愛好,為什麼要丢一邊?
大概萬物皆如此,因為距離遠,因為不常見,所以苦思冥想,心心又念念,但是一旦你朝夕相伴,或許就不會相看兩不厭,或許相看兩不厭的真的隻有敬亭山,或許會明白那些隻留在記憶裡的事物,才會讓人念念不忘,牽腸挂肚,仿佛被神化了一般。那麼就不如讓它們走下神壇,沒有那麼多的崇拜,或許生活就能更自在輕松灑脫一點。
相看兩不厭,唯有敬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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