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婚假多少天?這是很多即将結婚的勞動者所關心的大事,畢竟結婚都是奔着這一次去的。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國家對婚假是如何規定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一、國家規定婚假多少天
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裡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闆,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闆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長婚假:“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二、國家規定産假多少天
一、什麼是國家規定的産假?
産假,是指在職婦女産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産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産假。對上班族準媽媽來說,首先要面對的是處理産假與工作的關系,因為隻要事先做好職場上的準備,才能讓産假無後顧之憂。
二、國家規定的産假多少天呢?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産假為98 天,其中産前休假15 天。難産的增加産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産假15 天。”
根據中央五中全會關于全面“兩孩”政策的部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在新法實施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無論是一孩還是兩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規規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及其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當前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 以上,針對這種情況,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因為年齡太大,對于母嬰的安全、保健,對于高齡産婦的身體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總的來講,新法還是鼓勵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關的避孕節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計劃。
三、具體情況具體的産假是多少呢?
1、難産産假
剖腹産、iii度會陰破裂:98天基礎上增加30天;
吸引産、鉗産、臀位産:98天基礎上增加15天。
2、流産假
懷孕不滿2個月(包含2個月)15天
懷孕不滿4個月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包含4個月)42天;
懷孕滿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産、早産不成活75天
3、流産産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産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産假。”具體時間可以根據各地各行業的規定或由所在單位酌情考慮。
4、上班哺乳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内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 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 分鐘。
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内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5、丈夫護理假
丈夫休護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規定。大多數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長達一個月呢!
6、産前檢查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内進行産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7、可以請的假
産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産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 “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産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産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産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四、國家規定的産假權利受到侵害時怎麼辦?
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女職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 位 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内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争議發生之日起60日内。
3、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國家規定年假多少天?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國家規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一)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年休假的休假安排
(一)單位根據生産、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二)年休假在1個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産、工作特點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婚假包括雙休日嗎 ?婚假遇上節假日怎麼辦?
新勞動法婚假規定:
根據新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婚喪假 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一、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婚假天數:通常按3天計算。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隻在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号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2、晚婚假天數:各地晚婚假總天數10-30天。
全國各地不一緻,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
3、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
天數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訂《XX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時有調整。
4、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二、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裡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闆,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闆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新勞動法婚假規定是一個指導性的規定,具體适用起來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中的詳細規定。
三、婚假包括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嗎?
法定婚假根據有關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來源:四川律盾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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