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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辭工扣20%是扣底薪還是當月工資

職場 更新时间:2025-01-24 15:31:48

來源:勞動法寶網

我想要離職,很急着走,公司卻以年底不能離職為由,不允許急辭工,離職也沒有工資,那樣我要怎麼辦?

單憑你說急辭工還不能判斷是否會被扣工資,你得分情況來,首先得看你處于什麼時期,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其次,公司方是否有違法的行為,如不交社保,拖欠工資,沒簽勞動合同等……最最後就是你辭職的流程有沒有最基本的達标,如工作完成交接,不影響公司整體運營等。

所以說啊,關于急辭工扣不扣錢,不是簡單說扣就扣了,得看你是否對公司造成損失,但這一塊需要公司方舉證,而如果說公司方有違法的點被你抓住了,**急辭工在法律上是允許的,而且無需扣錢!**

急辭工扣20%是扣底薪還是當月工資(急辭工應該扣工資嗎)1

今日話題:急辭工的工資結算

01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産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法條溯源:

《勞動法》第3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因此根據上述發了規定:勞動者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該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解除勞動關系時雙方應當結清工資。工資作為正常勞動所得,用人單位無權扣除工資。

02

那麼急辭工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被扣工資合法嗎?且看下文!!

要點提示:

1、如果用人單位有未簽合同、拖欠工資、未繳納社保、單方搬遷調崗未提供勞動條件等情形的,勞動者不必提前通知,可以随時提出辭職并要求經濟補償的。這種情況,單位不僅不能扣工資,還需要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法》雖然規定了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但沒有規定如果不提前會有什麼處罰。而且《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除了培訓費和競業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企業不能與員工約定急辭工要扣工資。

綜上所述,無論員工是以什麼原因急辭工,單位都必須支付員工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自動離職沒有工資”、“急辭工扣工資的百分之多少”等約定都是違法的。所以大家要擦亮雙眼看清勞動合同的條款哦!

3、員工離職前有交接工作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雖然急辭工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關于提前三十天預告的規定,但是你如果已經把工作交接清楚了,履行了交接工作的義務,單位就不可扣你的工資。隻有在員工因急辭行為給單位造成了損失時,單位才可以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這裡所說的“造成了損失”,需企業進行舉證,若舉證不能,則不得以此為由扣除員工的工資,否則即是違法克扣工資,需承擔不利後果。

企業可能看到這裡就郁悶了,員工急辭工給企業造成了損失,又不能扣工資,找誰說去?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為員工沒有按法律規定提前通知而離職,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單位可以向員工索賠。

單位向員工索賠的前提:

①有違法行為或者違約行為:員工未按法定時間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②有損害事實:要有證據證明損失存在及損失的具體金額

③有證據證明損害事實與違法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

單位可向員工索要哪些賠償:

①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如員工由獵頭招聘,可要求獵頭費用;亦可主張員工提前離職後須重新招聘錄用的費用;

②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可約定服務期違約金

③對生産、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這項比較難證明損失,除非單位可以證明該離職員工的技能具有不可替代性,除了該員工,其他員工不能接手其工作,單位得到支持的可能性比較大。

單位如何索要損失:

①勞動者直接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②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标準,則按最低工資标準支付;

③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一次性付清賠償金

管理小貼士:

其實在用工實踐中,用人單位主張員工提前離職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是比較難舉證和得到支持的,因此,可在企業績效考核制度中對員工進行約束,員工提前離職将扣除績效考核分,隻向員工發放基本工資。操作時需注意将員工提前離職的行為合理套用到績效考核項目中。

急辭工扣20%是扣底薪還是當月工資(急辭工應該扣工資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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