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規已開始實施,《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具有一定規模的食品生産經營企業在配備食品安全員的同時,應當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
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培訓、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一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産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為提升食品安全領域專業人員的素養能力,落實服務“四個安全”、高質量發展戰略目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認研中心”)決定開展人員能力驗證(食品安全專項)工作。
執法在市場監管局,培養、認證在市場監管總局認研中心,認證、檢查、執法不出市場監管系統,機會難得。
能力驗證是國際同行的能力确認方法,市場監管總局認研中心人員能力驗證(食品安全專項)分兩步。
1、培養培訓:所有參加人員能力驗證的人員,應在指定平台參加必要時長的學習。
2、能力驗證:經培養培訓的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申請參加相應專業的人員能力驗證。
列入人員能力驗證(食品安全專項)的專業範圍為:
1、食品安全員
2、食品安全管理師
3、食品安全總監
人員能力驗證(食品安全專項)目前全部采用線上學習,學習時間自由靈活安排。
驗證通過後,《人員能力驗證證書》由市場監管總局認研中心制作完成後郵寄本人,并同時提供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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