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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當天墜亡新娘繼承183萬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1-26 00:28:32

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還有兩個小時就要出席自己婚禮儀式的新郎王亮從新娘家樓上墜落身亡。新郎死亡三天後,新娘章蕊(化名)向法院提交申請凍結王亮的資産,并申請繼承王亮 183 萬元存款中屬于自己的部分。得知這個幾乎未曾謀面的兒媳的做法,王亮的父母提出異議,表示這 183 萬元存款是自己的錢,隻是當年以兒子的名義存入銀行,兒子王亮每個月隻有 3000 元的收入,根本不具有存這麼多錢的能力,随後老兩口将兒媳告上法庭,希望能夠要回這 183 萬元。但法院經審理認為,王亮的父母無法證明這 183 萬元屬于自己,他們的訴訟請求也被駁回。

婚禮前兩小時新郎墜亡 新郎家人事發前不知道其當天辦婚禮

2019 年 3 月 23 日中午,生活在遼甯錦州的王遠明正在市場裡買菜,突然有人給他打來電話,說他 38 歲的兒子王亮從樓上掉了下來,随後王亮被證明死亡。

"當天早晨,兒子還開車來過我的店裡,當時也沒察覺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結果中午就聽到了兒子墜樓的消息,這對我和愛人都是一個無法接受的事實。"王遠明說。

讓 66 歲的張遠明和 63 歲的老伴兒沒有想到的是,兒子王亮當天正在辦自己的婚禮,原計劃時間婚禮儀式是 11 點 18 開始,而王亮的墜亡時間是當天上午的 9 點 30 分。

1981 年出生的王亮是家中的獨子,2010 年曾與一女子結婚生子,但是在 2016 年離婚,2019 年 3 月 8 日,王亮與章蕊登記結婚,并計劃在 3 月 23 日舉行婚禮。

"孩子之前為什麼離婚我們也不知道,但是蹊跷的是,他第二次登記結婚、辦婚禮的事情我們居然也不知道,他在 19 年 3 月 23 日舉行婚禮的事情,我們家裡人都沒接到通知。"王遠明說,"當天早晨他來找我,也沒有說到馬上要辦婚禮的事情,我們此前也沒有見過章蕊。"

北青 - 北京頭條記者看到,在婚禮的籌備階段,準備婚禮場地、購買喜糖、請婚慶公司所開具的收據上,都是由新娘章蕊來簽字的。

新郎去世第三天新娘要求凍結新郎财産 一個月後要求繼承新郎财産

王亮去世後,王遠明夫婦沉浸在晚年喪子的悲傷中,不過讓他們有些難以接受的是,在王亮去世三天後的 2019 年 3 月 27 日,新娘章蕊向錦州市太和區人民法院申請了财産保全,要求凍結王亮名下的資産。

北青 - 北京頭條記者從錦州市太和區人民法院 2019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書上看到,王亮被凍結的資産包括 183 萬元的銀行存款、一套價值 40 萬元的房産及一輛價值 40 萬元的捷豹汽車。

新娘章蕊這樣的做法讓新郎王亮的父母無法接受,王亮的父親王遠明說,在兒子王亮的銀行存款中,這 183 萬是屬于自己的。"這筆錢是 2016 年 9 月 8 日我以兒子王亮的名義存進銀行的,我們老兩口身體不好,所以就想着把錢用兒子的名義存進銀行,但是這并不代表着我們把錢贈予了兒子,而且賬戶的密碼也隻有我自己知道。"王遠明說。

新郎當天墜亡新娘繼承183萬(新郎婚禮前2小時墜亡新娘欲繼承183萬)1

北青 - 北京頭條記者從王遠明提供給法院的證據中看到了一張 2016 年 9 月 8 日的儲蓄存單,存單上顯示戶名為王亮,儲蓄金額為 183 萬元,儲存方式是 5 年的定期。

在 2019 年 4 月 3 日,章蕊提起訴訟,要求繼承王亮 183 萬元存款中屬于自己的部分、房屋及汽車等财産。随後,王亮的父母将章蕊告上法庭,認為這 183 萬元屬于自己的财産,不能被其他人所繼承。

新郎父母欲要回兒子 183 萬存款 一審二審均被駁回

2019 年 12 月,遼甯省錦州市太和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一審判決。

判決書顯示,王亮的父母認為,之所以把錢用兒子的名義存進銀行,是因為擔心自己一旦出現意外,來不及處理遺産,但這并不意味着将這筆資金贈與王亮,現在王亮意外去世,該筆存款在形式上存在王亮名下已無法滿足初衷,同時任何人都不具有以繼承或者其他名義侵占的理由。為了證明,王亮的父母提供了存單、經濟收入證明等證據。

新娘章蕊表示,王亮父母所述兩人體弱多病,擔心一旦自己發生意外,來不及處理遺産,故将巨額财産存于獨生子王亮名下,陳述不符合常理。王亮系二原告唯一兒子,唯一合法繼承人。像原告所述,一旦發生意外,那麼王亮作為唯一的合法繼承人,将完全繼承二原告的合法财産,不應當将存款存于王亮名下,這是多此一舉的行為。另外,王亮的父母有其他合法财産,包括房産存款及其他的買賣,那麼為什麼不将其他财産也轉至王亮名下,而恰恰是将本案争議的 183 萬元贈與王亮,這是不符合常理的。

錦州市太和區人民法院認為,當事人對于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

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本案争議的王亮名下存款 183 萬元及利息系二原告所有,故對于原告主張确認該筆款項為其二人所有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王亮父母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王亮的父母不服判決進行上訴,但是二審法院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老人稱兒子每月隻賺 3000 元難有積蓄 會繼續申訴

11 月 4 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試圖聯系新娘章蕊,但是一直未得到回複。

新郎當天墜亡新娘繼承183萬(新郎婚禮前2小時墜亡新娘欲繼承183萬)2

新郎的父親王亮表示,自己此前一直在做生意,家庭條件算是比較不錯,但是兒子王亮小時候學習不好,讀書也并不多,所以後來就讓兒子在自己經營的公司工作,每個月會給他開 3000 元的工資,"所以他銀行裡的 183 萬,靠他自己是存不下來的。"王亮的父親王遠明說。

而在 2016 年去銀行存款時,王遠明是攜帶着現金前去的,"我是做生意的,家裡有保險櫃,所以平時都是存儲的現金。"

為了證明這 183 萬元是自己的錢,王明遠曾向法院提供了自己公司 2013 至 2016 年的完稅證明、銀行流水等材料,試圖證明自己的經濟情況,但是法院認為其與案件不具有關聯性,不予确認其證據效力。

針對該案件,王亮父母的代理律師表示,會繼續向遼甯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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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ZAKER移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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