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2年5月3日早,一則杭州市國家安全部門對涉嫌勾結反華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馬某”采取強制措施的媒體報道發布後,資本市場急劇反應,港股強震,阿裡跌9.21%,京東跟跌8%。其後媒體緊急辟謠嫌疑人為三字名“馬某某”,股價瞬間反彈。有評論指出,缺失的那個“某”字,恐怕會成為史上最昂貴、最刺激的漢字。這一烏龍事件,不僅側面反映互聯網傳播的威力,更反映在信息過載的時代,突發性、不确定性帶來的恐慌和避險訴求,更容易使誤讀擴散到全社會。在這樣的環境下,避免媒體報道的誤差、保持信息的準确性是何其重要。
本文指出,媒介恐慌是風險社會中危險的重要因素。在媒介愈加發達的今天,公衆對世界的認知,越來越依賴媒介信息。一方面,大衆傳播具有雷達功能,可以預警潛在的或正在發生的風險與危機,使公衆及早或及時采取自救或救援行動,從而将風險與危機規避或将損失降低到最少。但一方面,恐慌信息是大衆傳媒最适合傳播的信息之一,媒體傾向于誇大現實、“過度報道”引起民衆注意,将不必要的恐慌不恰當地放大。另外,自媒體時代,人人都可以傳播,但不是人人都遵守媒介倫理和傳播道德,可能傳播錯誤信息而使社會陷入恐慌。
作者認為,面對媒介信息,我們應采取一種“盡信不如無”的态度。媒體可以制造恐慌,也可以制止恐慌;可以放大風險,也可以修複危機;可以預警社會安全,也可以改變社會矛盾。在多種媒介渠道傳播的各種聳人聽聞的恐慌信息面前,不妨先問自己一句:“我們真的應該害怕嗎?”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原題為《風險社會中的媒介恐慌》,篇幅所限,内容有删節。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諸君思考。
風險社會中的媒介恐慌✪ 何鎮飚 | 浙江大學甯波理工學院 (發表時)
▍ 媒體報道:型塑大衆認知偏好的隐微之源
德國社會學家貝克在《風險社會》中預言,我們所處的時代,正在迫使人類逐漸走向越來越不安全的風險社會,其中時刻并到處充滿着危機、恐慌與焦慮。他認為,風險社會的危險的核心概念是:有組織的不負責任,危險的社會爆發。風險隻是焦慮的第一步,随着風險演變為危機,焦慮也從個體延伸到國家層面,形成“恐懼、恐慌與恐怖”。對個人而言是恐懼,對群體而言是恐慌,而對政權而言則是恐怖。
(面對超9%的跌幅,阿裡巴巴總市值一度縮水2082億港元)
美國著名的傳播學者馬克斯韋爾 · 麥庫姆斯(Maxwell Mccombs)在《議程設置:大衆媒介與輿論》中,用關于得克薩斯民意調查的案例指出了大衆傳媒在危機制造中的作用。得克薩斯民意調查的問題是:公衆認為國家面臨的最重要的問題是什麼?在1992年的調查中,隻有2%的人提及犯罪,到1993年秋天,15%的人提及犯罪,而到了1994年上半年,三分之一的得克薩斯受訪人提及犯罪。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公衆的關注上升到極高程度時,現實犯罪的統計數字卻表明同期犯罪率實際在下降。那麼,被調查的公衆為什麼會對實際減少的犯罪不斷提高其關注程度呢?答案是,新聞媒介的犯罪報道。
這可以溯源到美國早期新聞傳播學者李普曼在《公衆輿論》中所闡述的“拟态環境”,他指出,人們通過媒介獲得信息來建立對身邊環境的認知。在媒介愈加發達的今天,公衆對世界的認知已經越來越依賴媒介信息,而大衆傳媒最适合傳播的信息之一就包括了恐慌信息。《紐約時報》曾指出,媒體更擅長制造恐慌。和麥庫姆斯的研究結論類似,《歐洲犯罪學期刊》一項來自德國的調查也得出媒介制造了不必要恐慌的結論。德國警署的犯罪記錄表明,從1995年以來,10年間德國的犯罪行為一直在減少。但一項對公衆的調查卻表明,公衆相信或假設認為,犯罪行為增加了。進一步的研究顯示,看電視的方式與相信犯罪行為增加有相關關系,電視廣播傳播的包括虛構的或是事實的犯罪内容,激發了受衆對真實世界感知的偏向。
電視能夠在觀衆中培植對犯罪的恐懼,不僅通過新聞報道,而且還包括了娛樂節目。傳播學者格伯納及其同事通過大量研究後發現,長期接觸電視媒體的觀衆,容易産生一種 “邪惡世界綜合症”:“長期看電視容易培養一種認為世界比較邪惡與危險的印象,因為電視中那些頻繁出現的暴力行為幾乎無法避免。”由于該研究針對的是電視受衆,那麼,網絡時代長期運用網絡傳播并接觸類似信息的人們是否也會産生類似的世界觀,還有待學者們進一步考察論證,但可以肯定的是,媒體通過大量有關風險、危機、犯罪、暴力的報道,的确會給受衆以“世界危險”的“拟态環境”,也的确容易導緻受衆心理的微妙變化。
▍ 過度報道:“真相”制造的恐慌
對于個體的恐懼心理如何演變成群體的恐慌心态,大衆心理學研究給出了答案。勒龐在《烏合之衆》中指出,公衆因風險而産生的想象力,才是引起恐慌的關鍵。當年席卷歐洲的流行性感冒僅在巴黎一地便造成了5000人的死亡,但是由于這一事件是以每周發布的統計信息報道的,所以,事件對民衆的想象力幾乎沒有任何影響。相反,如果一次事件造成的死亡隻有500人而不是5000人,但它是一天之内甚至瞬間發生于公衆面前,可以被公衆直觀地感受到恐懼,那就會成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影響民衆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實本身,而是它們發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
在當代依然值得反思。著名的政治與外交專欄作家、記者安妮 · 艾博巴姆(Anne Applebaum)認為美國人民由于持續的焦慮,從而錯誤地計算了後9 · 11時代的風險。“2001年9月11日以後,成千上萬的美國民衆放棄了飛機作為交通工具而改開汽車,顯然他們認為開汽車更加安全。但事實上,每年美國高速公路上的車禍死亡人數是4萬人,這一年的數據兩倍于過去40年來所有商業飛行事故中的死亡人數。另外一組數據顯示,在恐怖襲擊中身亡的可能性于2002年是九百萬分之一,但同一年,于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可能性是七千分之一。由于采取了避免飛行的預防措施,許多的無辜者因此喪生”。那麼,美國公衆對商業航空的恐懼是如何形成的呢?
美國學者格拉斯納(Glassner)的《恐懼的文化——美國人為什麼害怕錯誤的事物》對他認為的一些被美國政府和媒體過高估計的風險提出了批評和質疑,其中就包括對航空交通的誤解。從平均數上看,普通人在飛機失事去世的概率大概是四百萬分之一,這一概率大約和美國州立中獎的概率相當。格拉斯納認為,公衆對商業飛行的恐懼和誤解,和媒體的“過度報道”有關。在某起有110人喪生大型飛機失事事故中,《今日美國》一家媒體單獨報道這一事件就做出了110篇新聞,而其中的71篇消息,是在飛機失事兩周内刊發的。同樣在這兩周内,《紐約時報》、《芝加哥論壇報》、《華盛頓郵報》、CBS、NBC,每家媒體都播報或刊發了50篇左右的報道。在9 · 11之後,美國民衆對飛行的恐慌達到頂峰。
▍ 人人傳播:強化輿論監督,還是掩蓋事實真相?
對于輿論監督而言,使公衆人物因為人人傳播而産生恐懼,有利于公衆利益保障。當年江蘇衛視主持人金思辰曾通過微博爆料:某節目錄制,請來一領導做嘉賓,剛說321準備,領導突然叫停。然後走到一旁,默默摘下手表,穿上外套,系上扣子,擋住皮帶,照照鏡子,确認無誤,才放心回到場上說可以開始。領導因手表被公衆關注并引起“人肉”搜索始于南京的周友耕,興于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以至于網民戲稱微博已經成為反腐舉報平台。可見,微博所帶來的恐懼,其量級可能之大。
但對于普通民衆而言,這種人人傳播同樣帶來内心的恐懼。當年北京7·21暴雨廣渠門遇難者家屬邱豔,在丁志健的遺體告别式結束後當天下午5 時,就走進湖南衛視《完美釋放》節目錄制現場。首次面對媒體的邱豔首先強調:“如果不是網絡上的語言太惡毒, 我不會在這個關鍵的時候還來上節目。”她在節目中表示:“我今天來上節目,就是想把有些事情澄清一下。我先生那天出去是為了談公事, 最後3個電話都是打給我的,我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所謂的“情人” (網上傳言)我根本不用解釋。網上還有人說他自救能力太差、甚至直接說他用頭去撞玻璃是“白癡”,我想說的是,我先生頭上的傷是救援人員砸開玻璃時不慎碰到的,我和我的鄰居都看到了。我先生身體素質非常好,每天晚上都要做100 個俯卧撐。他在2007年就開車了,不是新手。網上傳言說他傻, 身體不好所以無法自救,這都是很荒謬的。”群體誤解力量的産生,正是和微博等社交媒體的興起有關。公衆有了自媒體的傳播手段,人人都可以傳播,人人都成為記者甚至主編,但卻不是人人都遵守媒介倫理和傳播道德,由此産生的傳播風險不可避免。
當這種誤解的傳播風險從個體擴大到某個特定群體時,恐慌和危機都可能擴大為全社會的。1768年江南流傳謠言:有僧人剪斷小孩辮子竊魂。在謠言傳播的初始階段,經常有信以為真的民衆把遊方僧人抓起送官。官員在明知僧人冤枉的情況下,卻沒有盡力平息謠言,而是采取應付的态度,無形中對謠言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于是,“叫魂”傳遍大江南北,半年内朝野社會陷入恐慌。從這則風險轉換為危機的事件中可以發現,由于雲遊僧人等處于社會邊緣,不被公衆日常生活經驗所認可和理解,所以很容易被妖魔化。這種事例在網絡時代依然存在,例如初衷是解決兒童乞讨問題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兒童”,因為誤信并傳播“人販将健康兒童拐賣後緻殘乞讨”的都市傳說,以為拍攝殘疾乞讨兒童或健康乞讨兒童,就能夠找到被拐兒童,在造成公衆恐慌的同時,曾掀起了覆蓋全國的轟轟烈烈的随手拍活動,結果卻是并不能夠在街頭找到被拐兒童,從解救的被拐兒童看,也并沒有被緻殘的案例。這一活動之所以在短時間内會形成全國的對乞丐的聲讨,其實質還是對乞讨人群的厭惡和恐懼,認為他們都是潛在的暴力犯罪分子。因此,在風險社會中,貝克強調了“文化的認識與風險”,文化的誤讀與誤解才是産生恐懼與恐慌的真正原因。
▍ 恐慌?盡信不如無
吉登斯和貝克認為,風險和自由、民主一樣,是一種“普世價值”, 風險帶來的恐懼和恐慌有着無可比拟的現實價值,可以讓社會更團結,人類更加具有共性。這不由得讓人想起霍布斯的《利維坦》,國家作為利維坦式的巨人,可以拯救個體于恐慌。在全球化時代,風險超越了傳統意義上的國家内涵。
試圖通過戰争等強硬方式取消對風險的恐懼,往往隻會帶來更強烈的和更大範圍的恐懼與恐怖。英國蘭開斯特大學犯罪學教授凱斯 · 斯賓斯(Keith Spence)沿用了貝克風險社會的理論,表達了風險社會理論對反恐時代的意義,他指出:國家安全和主權概念在語句上聯手建構了反恐戰争,這非但不能消除恐怖活動,反而增加了人們的緊張和焦慮。
于是,傳播成為避免社會恐慌的最有力手段之一。傳統媒體和新興的網絡媒體、特别是社會化媒體,正在成為有效的風險與恐慌應對手段。媒體對于風險社會的傳播産生了雙重功效。一方面,大衆傳播具有雷達功能,可以預警潛在的或正在發生的風險與危機,使公衆及早或及時采取自救或救援行動,從而将風險與危機規避或将損失降低到最少。另一方面,大衆傳播可能誇大現實,将不必要的恐慌不恰當地放大,從而不是因為風險或危機,而是由于傳播了錯誤信息,使社會陷入恐慌。
不論傳統媒體還是新興媒體,在風險社會都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媒體可以制造恐慌,也可以制止恐慌;可以放大風險,也可以修複危機;可以預警社會安全,也可以改變社會矛盾。在多種媒介渠道傳播的各種聳人聽聞的恐慌信息面前,不妨先問自己一句,“我們真的應該害怕嗎?”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12年第5期,原題為《風險社會中的媒介恐慌》,内容有删減。 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系版權方。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