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安然
自家的藍色小貨車牌,挂在自家的小客車上,司機照樣得挨罰。8月14日,市交管局通報說,司機周某因使用其他機動車号牌,被交管部門依法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
被查獲的時候,周某的紅色轎車停放在昌平區百沙路的一處非機動車道上,影響騎車人通行。民警沒找到車主,于是按照車牌号查詢登記信息,準備盡快找到駕車人。但是這副牌子對應的是一輛小型封閉貨車,号牌和車型明顯不符。民警随即依法暫扣車輛。恰在此時,司機周某回到了停車地點,迎面遇見交警。
面對民警的詢問,周某說,這個牌子也是他自己的,隻不過是名下另一輛小貨車上的。他自稱,紅色轎車的牌前不久丢了,他暫時沒去補辦,為了不影響開車,就把停在一處批發市場的小貨車車牌拆下來,裝在這輛車上。“貨車不怎麼開,現在是當成臨時存貨的地方。本想着省點事兒……”周某說。
他自稱的“想省事”,給自己搭進去5000元罰款,和駕照上的12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