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多次劃過重點開網約車的基本條件是啥?
再提醒一遍車跟人都要有證!即:《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缺一不可!
但是我無證無車還想開網約車怎麼辦?有些司機很“聰明”租個車咯
無證無車怎麼開網約車?租個車?!
近日,大鵬大隊執法人員在葵政西路依法對粵BDZ9***的小轎車進行執法檢查。
車上有一名乘客,通過滴滴平台下單上車。
調查得知,該車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但車主是深圳市某汽車租賃公司。
詢問司機,司機并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執法人員依法開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并處1萬元罰款。
要論聰明勁有些司機也挺“聰明”面對執法檢查偷偷删除訂單或者不讓看訂單但你以為這樣咱就沒辦法了?
不配合執法,司機關閉平台頁面
近日,機動大隊執法人員在福田口岸依法檢查車牌号為粵BU2***的小型轎車。
車上有2名乘客,詢問得知是通過滴滴平台下單上車。
當執法人員要求檢查訂單時,司機關閉了平台頁面,并拒絕配合執法調查。
于是執法人員與滴滴平台聯系,調取了相關記錄及證據。
經調查取證,執法人員認為該司機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對該司機開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并處以1萬5千元的罰款。
還有的司機不耍小聰明直接正面“剛”,“剛”不動後又轉求情戲碼
司機二次被查,僵持無果轉求情
9月25日上午,福田大隊執法人員在梅林路巡查時,發現車牌号為粵BDR8***的小轎車疑似網約車,便對該車依法進行檢查。
果然,該車通過滴滴平台接快車訂單,載送乘客由梅村地鐵站去往某科技公司。
車輛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但司機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執法人員查詢系統發現,司機于2019年7月11日在龍華區被執法人員查處過。
在調查過程中,司機僵持不肯開門下車接受調查,随後又不斷向執法人員求情,但誰讓你當初置警告和整改于不顧,繼續從事違法行為呢。
最終,司機因第二次被查處,被處以罰款2萬元。
所以啊持證上崗才是正确姿勢否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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