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紅包隻能發200元以下嗎?2月14日,“微信派”公衆号宣布,微信今日上線情人節專享紅包,紅包限額從200元提升到520元,有意思的是,官方還調侃“你有人可以發嗎?”,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微信紅包隻能發200元以下嗎?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2月14日,“微信派”公衆号宣布,微信今日上線情人節專享紅包,紅包限額從200元提升到520元,有意思的是,官方還調侃“你有人可以發嗎?”
據悉,此前微信限制單個紅包限額200元,每次最多發100個。
事實上,每年在較為特殊的節日時,微信都會做出這樣的臨時調整,如“2月14日”、“5月20日”“七夕節”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活動僅限當天24小時。
對此,網友仍有話要說。有人反問為啥不是“521”,還有人反問為啥不是“1314”,更有人表示“單身狗,不需要這種功能”。
三款限定狀态上線
值得一提的是,除520紅包外,微信今天還上線了三款情人節限定狀态,分别為“撒狗糧”、“吃狗糧”以及“疲憊”。
也就是說,有對象的人終于可以用“撒狗糧”狀态向好友“炫耀”,沒有的話則可以設置成“吃狗糧”,至于不想透露有無對象的,可以選擇“疲憊”狀态。
而這同樣引來了不少網友的吐槽。
“520紅包”分手之後還能要回嗎?
問題來了:分手後,發出去的“520”紅包還能要回來嗎?
據“安圖縣人民法院”公衆号,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為了培養感情而互送禮物或是金錢支出的消費活動,一般屬于贈與性質,贈與已實際履行,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中的紅包轉賬不能一概而論,要區分性質。如果是戀愛期間的借款,分手後是可以主張返還的。戀愛期間的财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520、521、999、1314”微信紅包、紀念日禮物等,一般應認為是維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雙方的共同消費,不應當要求返還。
另據都市快報,前幾年,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曾經是情侶的男女雙方因數筆共計38萬餘元的轉賬對簿公堂。
男方小趙是在美國念書的大學生,女方小孫是家住廣東的自由職業者。2017年3月,二人通過網絡相識,不久便建立戀愛關系;2018年4月,二人分手。在此期間,小趙多次向小孫轉賬,金額共計38萬餘元。
2018年10月23日,小趙向西湖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小孫償還本金和利息。
法院審理後認為,有證據證明其中33萬元為借款,應當返還,但還有四筆轉賬為13145.20的特殊金額,諧音與示愛語言高度一緻,不能證明也是借款,因此對于小趙要求歸還的訴請,法院不予支持。
來 源:橙柿互動·都市快報(記者 :肖旭)、“安圖縣人民法院”公衆号、“微信派”公衆号等
本期編輯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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