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針對固定資産怎麼确定折舊年限的這一問題,文中已作出詳細的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早已作出規定,更多詳情請看下文。
固定資産怎麼确定折舊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産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産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産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屬于國家法律一級的規範,其規定隻要該法律部廢止,就一直按照這個執行,現在還沒有廢止,所以2011年繼續按這個執行。
固定資産折舊率怎麼計算?
折舊年限、殘值率一般是固定的,各類固定資産都有個标準,具體可查詢最新的規定。目前稅務規定内資企業折舊殘值率為5%。
假設公司今年6月購買一台電腦6000元,當月增加不提折舊,從7月開始提折舊。
該固定資産電腦的殘值率為5%,就是不管這台電腦用了多久,直到報廢,剩下的價值也應該還有原價的5%,即:6000*5%=300元,這個300元就是固定資産的殘值。那麼6000元-300元=5700元就是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消耗的。如果該固定資産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即估計可用5年,那麼每年消耗多少呢?5700元除以5等于1140元。那麼每月消耗呢?1140元除以12等于95元,即月折舊額為95元。月折舊率=95/6000=1.58%。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