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的戶口一般遷到男方,而兒子的戶口一般還在父母戶口名下,那麼已經獨當一面且結婚的兒子,可以辦理分戶。農村戶口分戶的條件是怎樣?農村戶口分戶所需證明材料又是怎樣?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别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二、農村戶口分戶的條件1、在本村社另有合法獨立住房分戶,憑當事人書面申請、戶口本、身份證、農村合法住房證明(包括農村房屋所有權證、農村房屋分割的公證書、人民法院對農村房屋分割的判決書)辦理。
2、在堅持分家、分吃、分住原則的基礎上分戶,憑當事人的書面申請、經家庭成員協商簽訂和村(居)委會确認的分家分房協議、國土房管部門審核同意分戶的證明辦理。同時,對持有房屋分割司法公證書或司法見證書申請分戶的,可憑當事人書面申請、司法公證書(見證書)辦理。
以廣州為例,辦理分戶,除需提供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房屋的産權證明(房産證、宅基地證等)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屬離婚、無房屋産權且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合法房産證明、房屋産權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
2.屬房屋所有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房屋分割後的合法房産證明、房屋産權人和戶主的身份證。
3.屬農村地區分戶的,還需分别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屬離婚要求分戶的,提供離婚證、房屋産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
(2)屬因婚姻、居住等原因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需提供婚姻登記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産權人與申請人的對房産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協議、房屋産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
四、農村戶口分戶的流程
凡符合分戶條件的人員,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後,準予辦理分戶手續。
五、農村戶口分戶的申請書分戶申請書
尊敬的各級領導:
本人系xx市xx區(縣)xx鎮(鄉,街道)xx村村民,目前戶口成員共x人,分别為:XXX(戶主)、XXX(系戶主妻子)、XXX(系戶主兒子)、XXX(系戶主兒媳)等,鑒于本人(XXX)現已結婚成家(并已有小孩),有正式穩定工作,經濟已獨立,長期與原有家庭分開居住,現為了解決工作、生活、社會養老、子女上學等諸多問題,經與全體家庭成員協商一緻,同意本人從原戶中分出,另行立戶。特此申請!
敬請予以批準,為感!
申請人:xx年xx月xx日
分戶村級證明茲有XX縣XX鄉鎮XX村XX組村民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号碼,此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于XXX結婚,并生育有子女,現此人居住在XXXX(地址)獨立生活,望派出所給予辦理。
特此證明
XXX村委會
xx年xx月xx日(蓋章)
來源 | 法律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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