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斷項目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
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屬于一般納稅人;
房企都屬于一般納稅人。
2.判斷新項目還是老項目?
2016年5月1日,之前都是老項目,之後都是新項目。
兩種項目算稅方案不同,老項目可以選擇用簡易征收法。
新項目隻能采用營改增以後的算法。
老項目包括以下兩種情況:2.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産項目;
2.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但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注特殊情況:
如果一個項目,第一期是老項目,第二期是新項目,需要分開計算,一期用老辦法,二期用新方法;
如果同一期分批次,不同批次屬于新老項目,也要分開計算;
如果一個項目在16年5月1日前辦理施工證,5月1日後又重新辦理了施工證,屬于新項目。
3.如果是老項目,怎麼計算增值稅?
老項目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也可以用一般計稅方法。
簡易計稅方法:增值稅=當期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5%
增值稅=銷售額/1.05*5%
4.如果新項目,怎麼計算增值稅?
一般計稅方法: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銷項稅=(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 适用稅率)*适用稅率
适用稅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稅率調整為10%。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銷售收入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土地價款隻有給政府繳納的土地款可以抵扣。拆遷補償款可以抵扣(營改增規定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價款,包括土地受讓人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印花稅及契稅不能扣除。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産項目建築面積/房地産項目可供銷售建築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土地價款按照可售面積分攤到當期)。
進項稅額=有進項的成本或費用/(1 适用稅率)*适用稅率
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建安成本(稅率9%)*開票比例/(1 9%)*9% 管理費用*開票比例/(1 6%)*6% 營銷費用*開票比例/(1 6%)*6%。
财務成本不能抵扣增值稅。
新項目的公式: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增值稅=(銷售收入-當期土地價款)/1.1*0.1 有進項的成本或費用/(1 适用稅率)*誰用稅率
當期土地價款按照可售面積進行分攤。
5.理解預征和清繳
三大稅的特點:先預征再清繳;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 适用稅率或征收率)*3%;
簡易征收方法:銷售回款/(1 5%)*3%;
一般征收方法:銷售回款/(1 10%)*3%。
投資測算可以按照入夥後一個月清算。
6.增稅稅附加
增值稅附加=城市建設稅 教育附加費 地方教育附加=12%。
增值稅12%
7.案例說明
假設A項目,2017年2月取得施工證并開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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