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伴們
大家是否留意過自己的
車輛或駕駛證狀态?駕駛證記分情況?
是否存在交通違法未處理等情況?
泰安車管給您溫馨提個醒:
請及時關注您的證件狀态,以免因未按規定及時辦理車駕管業務或處理事故和交通違法,給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或損失!
如何關注呢?
小編來為您支招~
兩種方式,任您挑選
實證查看:
經常查看您的駕駛證、行駛證,看看有效期、年審日期是否超期。
01
掌上查看:
注冊并下載交管“12123”APP,随時了解自己的駕駛證和備案車輛相關信息。(此信息全面還是實時更新的哦!您進入頁面後會發現功能強大、可辦理相當多的業務,強烈推薦!)
另外,您的聯系地址和通訊方式發生變化,請記得及時通過互聯網平台或車管所窗口進行變更,以便蜀黍可以聯系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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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會怎樣?
搜索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條第(七)項: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2 駕駛證未按規定審驗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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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内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3歸檔
駕駛證滿分後未參加學習和考試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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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内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内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4 未及時變更聯系方式、服務單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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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八十條,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後三十日内,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九十四條第(四)項: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未按照第八十條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除了要檢查駕駛證狀态情況外
車主們還要記得檢查車輛狀态哦
1 機動車未按時參加審驗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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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五十六條第(四)項: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2 機動車未及時報廢注銷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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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三十一條第(一)項: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标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作廢。
3 駕駛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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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标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ニ幹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己達到報廢标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由此可見我們的
駕駛證、行駛證狀态
是多麼的重要!
小夥伴們
一定要重視關注起來呀~
來源:泰安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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