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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撿來的鳥是國家保護動物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2-17 10:28:46

大叔撿來的鳥是國家保護動物(廣州市民散步遇可愛小鳥)1

“7月5日上午十點鐘左右,我在大觀濕地附近散步,突然聽見草叢有動靜,走近一看,發現一隻野雞一樣的小鳥趴着飛不走。”廣州市民徐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幫”,當時她判斷如果小鳥得不到救助可能會有生命危險,便報警求助,沒想到網上一查,居然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路遇“精靈”小鳥疑似保護動物夜鹭

“小鳥全身灰棕色,身長20公分左右,嘴巴比較長,腳也長,嘴和腳都是灰中帶點泥黃色,挺漂亮的,眼睛很‘精靈’(粵語中相當于“聰明”的意思)。”徐女士向南都記者描述小鳥的樣貌。

徐女士稱,當時小鳥趴在草叢中不斷撲棱着翅膀,但一直飛不起,疑似腿受傷了,“我平時比較喜歡鳥,想着如果這個小鳥沒有得到及時救助,可能會有生命危險。但當時不知道是保護動物,不知道怎麼辦好。後來想着有事找警察應該是最便捷的,就報警了。”

“警察很快來了,拍照在網上查了一下,說好像是保護動物夜鹭,要帶回去與相關的保護人員進行交接。”徐女士說,現在不知道小鳥怎麼樣了,如果方便,希望能得知它後續的情況。

大叔撿來的鳥是國家保護動物(廣州市民散步遇可愛小鳥)2

徐女士發現的夜鹭亞成鳥。受訪者供圖

專家:是夜鹭亞成鳥,屬國家“三有”保護動物

廣州市自然觀察協會秘書長甄軍告訴南都記者,根據徐女士拍攝的小鳥照片,可判斷出是夜鹭的未成年鳥(亞成鳥),該類鳥已被列入國家“三有”保護動物,也是廣東省重點保護鳥類,目前野外數量非常豐富,“夜鹭在廣州還是挺多的,幾乎每個濕地公園都有它們的群體。”

甄軍介紹,夜鹭又名水窪子、灰窪子、蒼鳽、夜鷹(浙江)、夜遊鶴(海南),是很常見的水鳥。夜鹭嘴黑、腳污黃,雌鳥體型較雄鳥小,繁殖期腿及眼先成紅色;成鳥頂冠黑色,頸及胸白,頸背具兩條白色絲狀羽,背黑,兩翼及尾灰色,虹膜鮮紅;夜鹭亞成鳥全身棕色,具有縱紋和點斑,和成鳥羽色差異非常大,模樣相近綠鹭,虹膜黃色。

據了解,夜鹭栖息和活動于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區的溪流、水塘、江河、沼澤和水田地上。“它們主要以魚、蝦、水生昆蟲等動物性食物為食。夜行性、喜結群,通常于黃昏以後從栖息地分散成小群出來,三三兩兩的涉水覓食,偶爾也見有單獨活動和栖息的。清晨太陽出來以前,則陸續回到樹上隐蔽處休息。” 甄軍說。

甄軍觀察,夜鹭常縮頸長期站立水中樹樁或樹枝上等候獵物,眼睛緊緊地凝視水中,或梳理羽毛、在枝間走動,有時也單腿站立,身體呈駝背狀。如無幹擾或未受到威脅,它們一般不離開隐居地,常常待人走至跟前才突然從樹葉中沖出,邊飛邊鳴,發出深沉喉音。

如發現受傷、迷途野生動物可撥打這些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重要生态、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三有”保護動物)。

千萬不要小看“三有”保護動物,《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未取得狩獵證、未按照狩獵證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由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和違法所得,吊銷狩獵證,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具有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價值一萬元以上的;在禁獵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獵的;在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獵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以非法狩獵罪定罪處罰。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市民們如發現受傷、迷途的野生動物或有野生鳥類闖入家中,可撥打110、12345或83825643,通知當地林業部門處理。

采寫:南都記者黎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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