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的規定,現公布被執行人 陳偉光 拒不履行法律文書所确定義務的信息。歡迎社會公衆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财産線索,并對其有高消費、轉移或隐匿财産、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0898-66750687 。
陳偉光
執行案号:(2021)瓊0106執 2667 号
被執行人姓名: 陳偉光
出生日期: 1969年7月4日出生
性别: 男
執行法院: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 (2019)瓊0106民初1883号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人民币 1674253.33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部分未履行
戶籍所在地(住所地):海南省五指山市衛生局宿舍501房
案件來源:申請執行人韓君與被執行人陳偉光、李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作出(2019)瓊0106民初1883号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共計償還人民币1674253.33元及利息。上述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執行人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申請執行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财産令,但被執行人未在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
請上述被執行人及時到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履行法定義務,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将會被罰款或司法拘留,構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聯系舉報電話:謝法官,0898-6675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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