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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可以拒絕土地流轉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村民是有權不同意土地流轉的,如果村民不同意的,在對土地承包方案進行表決時,可以投反對票,未取得三分之二村民同意的,不能流轉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别屬于村内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内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内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模式有哪些
⑴轉包
轉包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轉交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内部的其他農戶耕種和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在通常情況下,受轉包人要向轉包人即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支付轉包費。
⑵出租
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作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産經營,并收取租金的行為。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不變。
⑶互換
互換是指承包人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交換。互換從表面上看是地塊的交換,但從性質上看,是由交換承包土地引起的權利義務本身的交換。權利義務交換後,原有的發包人與承包人的關系,變為發包人與互換後的承包人的關系。互換後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要履行互換前原土地承包人應負擔的義務。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隻能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内部進行。
⑷轉讓
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農戶,由該農戶同發包人确立新的承包關系,原承包人與發包人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土地承包經營權受讓對象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戶。
誠略拆遷律師提醒: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村民是有權不同意土地流轉的,如果村民不同意的,在對土地承包方案進行表決時,可以投反對票,未取得三分之二村民同意的,不能流轉土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咨詢拆遷律師,北京誠略律師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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