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法官可以突破法律規則的限制麼

法官可以突破法律規則的限制麼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03 07:10:00

法官可以突破法律規則的限制麼?□ 本報記者 王 春□ 本報通訊員 湯婧婧 蔡嫦嫦,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法官可以突破法律規則的限制麼?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法官可以突破法律規則的限制麼(法官與律師相互打分)1

法官可以突破法律規則的限制麼

□ 本報記者 王 春

□ 本報通訊員 湯婧婧 蔡嫦嫦

曾經,你是不是特别想對某位法官或律師吐槽而苦于無路徑表達?或者,是你想為某位優秀法官或律師點贊而沒有直接方法?相比,浙江省溫州市的律師與法官,就沒有這些煩惱,因為溫州在全國首創法官與律師互評機制,律師與法官可以上網“背靠背”相互打分,還可以通過備注留言及時表達想法。

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依法保障律師訴訟權利和規範律師參與庭審活動的通知》之前,溫州市法官協會、律師協會就簽訂了《關于進一步落實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機制的意見》,将建立法官與律師的互評機制作為其中一項重要内容。

2017年8月,溫州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出台了《法官與律師互評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在全省率先借助信息化平台開展法官與律師網上互評工作。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徐亞農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說,法官與律師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職業共同體是否成熟,是一個國家法治建設是否成熟的标志之一。作為經濟先發地,法治建設也應努力先行,2017年以來,溫州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律師職業權利保障機制,建立法官與律師的互評機制,推動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監督的關系,促進法律職業共同體良性互動,共同塑造良好職業形象。

線上互評避免線下弊端

法官與律師,是司法活動的重要主體,有着共同的精神信仰、價值追求、語言風格、知識體系。

但在司法實踐中,在一些法官的眼裡,律師隻是“自由職業者”“官司代理人”,受一些歧視性觀念影響,律師工作往往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個别法官與律師之間或存在不正當交往甚至違法交易等問題,對司法權威、法律職業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

《實施辦法》規定法官與律師的互評在網上進行,對此,溫州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陳有為解釋說,“客觀公正的相互評議,是規範法官與律師關系,推動法官與律師之間形成良性互動的重要基礎和有效途徑,在網上展開互評,就是為了避免出現傳統紙質調查問卷互評模式存在的滞後性強、保密性差、相互不了解,面對面座談互評模式容易流于形式、相互給面子等弊端,從而提高便捷程度。”

記者了解到,甯波設立了“法官律師互評互督平台”;台州、溫嶺出台互評辦法定期收集交換評議情況;上海、天津等地也為法官律師互評提供了平台,但像溫州這樣針對個案要求法官與律師每案必評,在全國尚屬首次。

溫州市律師協會會長葉連友說:“溫州在推動律師與法官良性互動關系上有着良好基礎,2011年就簽訂了良性互動的協議,開展了法官與律師共同參與的活動,還在全省首創了律師執業信用管理評價,去年又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落實,促進律師與法官彼此間進行全面評價,有利于彼此相互配合、相互監督,有利于司法公正,樹立律師良好形象。”

賦分定檔細化評議标準

《實施辦法》明确,法官與律師相互評議工作,由溫州市法官協會和市律師協會負責具體組織開展。

溫州以個案辦理流程為載體,對有律師參與訴訟并具完整程序的案件,要求法官或律師在結案時,分别對案件的承辦律師、經辦法官進行獨立、客觀的評價,實行一案一評。

2017年9月,溫州開發的法官與律師個案互評系統,直接建在全省法院律師服務平台上,實現與法院立案系統的數據互通,自動導入全市所有訴訟案件,為法官與律師互相評議提供了有力的載體支撐。

《實施辦法》統一評價内容和标準,确定法官與律師各10個方面的互評内容和标準,設置100分為默認總分值,實行逐項賦分。其中,評議得分超過90分為優秀,得分在80分至90分之間為良好,得分在60分以上、低于80分為合格,得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

溫州市司法局副局長李建業認為,“賦分定檔的評議體系,使法官與律師之間相互監督、相互促進有了具體參照标準,有效促進法官與律師職業形象和履職能力水平的提升。”

具體而言,法官對律師的評議,包括出庭儀容、出庭紀律遵守、言行态度、法言法語規範、訟詞水平、訴訟技能運用、代理程序規範程度、協同配合、盡職盡責程度、職業品行十項内容。其中代理程序規範程度、協同配合等四項内容分值權重為15分,體現對律師的核心要求。

律師對法官的評議也有十項内容,其中,化解糾紛能力、司法便利為民、廉潔紀律作風等三項内容分值權重為15分,體現定分止争、司法為民、清正廉潔等本質要求。

溫州中院研究室主任朱若荪說,法官與律師相互評議的内容涵蓋案件審判階段的全部環節,法官和律師評議表中明确每一項評議内容的标準要求,通過不同分值權重的設置,提醒法官和律師從儀表、言行規範做起,遵守法律程序規定,牢記根本宗旨和職業道德準則要求,形成正确價值引導。

法官為律師打分是法院的剛性要求,作為結案的前置條件。律師為法官打分,要求相對柔性,結案後,系統将向承辦律師發送提示短信,要求律師在7日内登錄系統對案件經辦法官進行評議。若律師逾期未評議案件達到10件以上,系統将暫時限制律師賬号的部分功能,在律師對未評議案件作出評議後,系統自動恢複使用相應訴訟服務功能。

溫州市司法局律管處處長袁旭清透露,互評系統在反饋評議結果時,自動隐藏評價人信息,對評議3人次以上的反饋得分結果,3人次以下隻反饋等次結果,有效避免了雙方礙于情面的評分,确保評議結果客觀公正。

個案互評促進良性互動

《實施辦法》運行一年多來,帶來了什麼?有何成效?

在機制運行之初,律師有顧慮,法官有抵觸,但在省高院、省司法廳的倡導下,逐步統一思想,大家的顧慮抵觸情緒慢慢被打消了。

自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溫州全市法官已開展網上個案互評44759件,涉及律師1852名,其中評價優秀的43931件,占比98.15%,評價良好546,占比1.22%,評價合格的為241件,占比0.54%,評價不合格的41件,占比0.09%。

律師對法官評價40722件,涉及法官900名,其中,評價優秀的40508件,占比99.47%,評價良好的為162件,占比0.40%,評價合格的分别為39件,占比0.10%,評價不合格的13件,占比0.03%。

溫州中院行政二庭法官楊賢斌直言,“确實,剛推出時,不少法官的第一反應是,本來案多人少矛盾就這麼突出了,增加一道評價程序豈不是增加工作量,但随着系統的運行,大家越來越認識到,如果把司法審判比喻成法院向社會提供的公共産品和服務,作為消費者之一的律師無疑最有發言權,可以通過互評幫助法院改進工作、化解糾紛,同時倒逼法官更加注重司法禮儀、提高職業素養,對于雙方而言都很有意義。

2017年以來,楊賢斌給上百名律師打了分,遇到了不少優秀的律師——條理清晰、質證全面、言簡意赅、善于總結争議焦點,幫法官減輕工作量,讓他忍不住打高分。當然,他也碰到了個别讓他想打差評的律師——誤導當事人不同意調解,鼓動當事人不遵守法庭規則……

在法官為律師打分的44759件案件中,刑事案件占據了7000件。

溫州中院今年剛入額的刑一庭法官李含豔,雖然辦理的案件隻有二三十件,但她習慣在庭審後不久就給律師打分。她希望法官與律師能夠形成“和平共處、親清尊遵”的互動關系,即親近而清廉,相互尊重,同時遵守法律。

662件,這是北京德恒(溫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潘超超已為法官評分的案件數。他代理案件主要是涉及銀行批量的金融類案件,也有部分侵權類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鹿城、永嘉、龍灣等基層法院,通過網上“背靠背”打分,讓他沒有顧慮,更重要的是,過去,遇到讓人眼前一亮的好法官,他們隻能發微博或寫表揚信,但現在隻要鼠标點點即可。在一起離婚案件中,法官高超的調解技藝讓當事人很服氣地撤訴了,對此潘超超很佩服,要為這名法官留言點贊。

北京浩天安理(溫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曉也是以辦理金融案件為主,雖然案件争議焦點不大,審理程序相對簡單,但有了相互打分後,大家都更注重執業規範,追求共同進步。

溫州市律協副秘書長孫曉甯說,在結果運用上,溫州将律師個人互評得分作為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的參考依據,執業年度考核結果将記入執業檔案,影響律師的信用等級、評優評先、社會職務推薦以及協會職務安排等,多次被評為不合格的律師或不合格率較高的律師,執業年度考核時會被評為基本稱職乃至不稱職。

徐亞農表示,溫州将繼續深化對法官與律師互評機制的探索創新,做好整體評議工作,全面鋪開法官與律師個案互評工作,進一步完善拓展互評系統平台功能,運用大數據分析,客觀真實反映法官與律師辦案過程中有待改進的問題,繼續探索法官與律師互評結果的運用,嘗試以互評為基礎建立評優機制,全面落實優秀法官、優秀律師優先享受參與法官協會、律師協會開展的學術交流、培訓等活動,運用各方宣傳載體,加大對優秀法官、優秀律師的宣傳,樹立良好職業形象,促進法官與律師更加珍惜法律職業尊榮。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