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都買過星巴克的星禮卡,可是很少有人知道,預付卡還有“保質期”,并且超期還會被扣錢。針對此事,星巴克中國11月12日回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稱,星禮卡過期确實會每個月收取約2元的“延期管理費”,而相關規則星巴克已經在官網等多個途徑公示。目前,其也已在星禮卡實體卡片背面以及官方網站上都加強了有效期相關條款的提示。
過期會被扣“管理費” 星禮卡有效期無法“一目了然”
杭州的小周有張星巴克的星禮卡,前段時間想去買咖啡,結果發現裡面的餘額被自動扣完了。他查了一下消費記錄,發現這張卡每個月都會被扣2元錢的延期管理費,直到錢被扣完了為止。
遭遇了同樣情況的不止小周一人。北京的趙小姐看到微博上小周的遭遇後,趕緊查了自己的星禮卡,結果發現她有一張卡已經被扣費扣了近一年了。“每次看見好看的卡就會買,結果賬戶裡有好幾張卡,每次要支付時挂在最上面的都是最新買的卡,所以一直使用的都是新卡裡的錢。它們平時也不顯示要過期時間,不是因為這件事,我都沒有發現。”趙小姐表示。
與一些平台發布的帶有資費購物卡很方便就能查到有效期不同,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在星巴克App上看到,在支付時如果使用星禮卡,下面有一個時間注明了是“以上餘額截止xx年xx月……”詳細到秒,而這個并非該卡的“有效期”。如果要查詢卡片的有效期,也并非在消費者比較習慣自己的賬戶頁中尋找。而是用戶需要在App中選擇“福利購”,進入後選擇“我的星禮卡”,然後在頁面找到“管理”,點擊才能進入詳情頁看到該卡的“有效期”。
過期卡如何能不扣錢?客服:充值後重新計算有效期 但扣掉的錢無法退
關于星禮卡具有的有效期一事,部分星巴克門店的工作人員也不知道到期後該如何處理。“這個還真不太清楚,好像是到期也是可以用的。”星巴克一門店工作人員稱,對于過期賬戶會扣費,他表示也是第一次聽說,建議咨詢星巴克服務熱線。
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咨詢了星巴克服務熱線,接線人員表示,星巴克在官網已經公示了星禮卡的使用規則。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在星巴克官網看到,對于星禮卡,星巴克官網稱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屆滿後,将自動延期30天,“發卡人将于該延期期限到期日的次月第一個工作日從該預付卡賬戶中扣除此次延期的延期管理費。延期管理費按有效期到期日該星禮卡餘額的1%收取,但最低為人民币2元。如果仍有餘額則将再自動延期30天。延期管理費将直接從該卡賬戶餘額中扣取,直至扣完為止。”也就是說,星禮卡到期後,星巴克将會自動為該卡延期,但是每個月要扣掉2元錢,作為延期管理費。
過期的卡片是不是隻能這樣一直扣費?星巴克客服表示,隻要賬戶充值就可以重新計算卡片有效期,也就有效期從充值日起延後三年,就不用再扣賬戶管理費。而最低的充值金額是100元。同時,星巴克客服也表示,即使充值了,此前已經被扣掉的管理費也不會退回,理由是《星巴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章程》的規定。
星巴克:章程已公示 已加強了有效期相關條款的提示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不能理解:“預付卡,錢都預付了,給你企業賺利息,還要收管理費?”“連銀行卡都取消小額賬戶管理費了”……也有網友表示,“星巴克一張卡金額也不大,三年時間完全可以用完”“一些商超的卡也是這樣,并不光是星巴克一家”……
而星巴克方面12日針對星禮卡過期被扣延期管理費一事回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稱:相關規定是符合法律法規,也是和政府備案的;在星巴克官網和其他渠道可以查閱到;星巴克也加強有效期的提示,并根據顧客反饋,繼續加強相關服務。
星巴克方面表示,星禮卡是由星巴克(上海)商業有限公司根據《星巴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章程》(“星巴克預付卡章程”)發行的預付卡。星巴克預付卡章程是根據商務部頒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而制定的,并且該章程已根據要求向相關政府部門備案。
《星巴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章程》已經公示在星巴克中國官方網站上,以供顧客随時查閱。通過門店、天貓、星巴克APP等渠道購買電子星禮卡時,相關頁面也會提示顧客閱讀。
目前,星巴克已在星禮卡實體卡片背面以及官方網站上都加強了有效期相關條款的提示。顧客在線下門店購買時,也将可以通過掃描展示牌上的二維碼,快捷查看相關條款。
多家預付費卡存在過期管理費 專家稱單方面加重消費者義務 是霸王條款
事實上,預付費卡過期扣款的并不隻是星巴克一家。
去年就有媒體曝出過中欣卡每月要扣3%管理費。在北京地區頗有名氣的資和信商通卡,其章程明确:過期卡選擇自動延期的,卡片過期後仍可使用,每月收取延期管理費,收費标準為到期日餘額的1%,最低2元;選擇手動延期的,商通卡過期後不能繼續使用,應當由購卡人本人持有效證件到資和信網點辦理延期,每次延長效期為一年,每次一次性收取延期卡片激活費10元,卡片餘額在100元(不含)以下的免收激活費。而在2019年11月,上海市消保委曾就高額過期手續費約談了上海市27家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企業。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查詢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了解到,該《辦法》僅規定商家有義務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卻并未規定商家是否可以收取“延期管理費”。
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消費者用真金白銀購買的預付費卡,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輕易扣款。就算商家在用戶協議中有類似條款規定,由于這些規定内容與消費者有重要利害關系,商家也有義務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要讓消費者在購買之前充分知情,以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不受到侵犯。
不過,陳音江表示,即使商家已經做到了提前告知和公示,該條款内容也明顯加重了消費者的義務,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屬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霸王條款,實際上也是無效條款,對消費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預付卡到期後,消費者需要再次充值,以延續預付卡有效期或免除“延期管理費”,則涉嫌強制消費者“二次消費”,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
對于多家企業表示其預付費卡章程已經在監管部門備案,陳音江表示,備案隻是履行程序,不見得已經得到監管部門認可。備案章程的内容也不能違反現有法律法規。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鑫
編輯/田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